置成的自殺假象。
面對這樣的證據,葉揚等刑警隊的兄弟們也沉默了,證據是推不翻的,而這種推理出來的動機必須藉助審訊才能證實。除了把李澳中拘捕,他們又能怎樣呢?
李澳中也沒想到於富貴設計的圈套如此天衣無縫,一下子就把自己往死裡整。但明知是陷害卻無法辯白,說是於富貴陷害也沒有證據,反而會給上頭的官們帶來更大的壓力,適得其反。在第一次審訊中,他提出一個“不在現場證明”:當天晚上烏明清曾往宿舍給我打過一個電話,他在外面抓賭,讓我找值班的兩個民警看守抓來的賭徒。雖然他打的是手機,不能證明我在哪裡,但我告訴他小劉他們現在在電腦房。時間凌晨一點四十五分,我記得很清楚。這個時間我還在宿舍,而瘋子的死亡時間實在一點到兩點間,如果是我作案,在時間上根本不成立。
審訊者雖然不認識,但畢竟是同行,李澳中有大名鼎鼎,一聽有“不在現場證明”,也暗自鬆了口氣,說到底誰也不願蓄意去整自己人,不料找來烏明清一問,烏明清一顆圓頭搖得像搖浪鼓“不是!不是!我給他打過電話,但他說他早就睡了,根本不知道小劉他們在哪裡,讓我打電話到電腦室找找看。他是不是睡迷糊了,把原話忘了?”
非但如此,派出所的值班民警也證實,李澳中晚上八點多回到所裡就沒再見過他,也不知道他出去沒有。
李澳中終於明白白思茵一提於富貴為何喜歡用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