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錦逸一聲低吼,雙手聚攏真氣壓在野馬背上,野馬彷彿遭受萬鈞之重,自然急於擺脫他,不過無論怎麼動作,許錦逸始終牢牢黏在野馬背上,將渾厚的內力變換成千鈞重量壓在野馬之上。
兩人陷入一場持久戰,人和馬都極為清楚,誰若是撐不住了,誰便是輸了。
終於,也不知是過了幾息,還是過了幾刻鐘,更甚者過了幾個時辰,野馬嘶叫一聲,四肢俱彎,跪伏在地。
第87章 和親皇子
許錦逸收回真氣,野馬仍舊溫順地任他坐在背上,這馴馬一事算是成了。
“恭喜!”呼延赫從林木上跳了下來,滿臉笑意。
能馴服這麼一頭野性十足的上好寶馬,許錦逸也是極為開心,抱著它的脖子蹭了蹭,這才挑眉望向呼延赫,“咱們回嗎?”
“回吧,這次可走的不遠,能馴服一匹寶馬,也算是不虛此行了。”呼延赫伸出的手還沒落到馬脖子上,這馬就躲到了一邊,他臉上的笑越發滿意滿意。
頓時,兩人騎著各自的馬,許錦逸還牽了一匹新馴服的,並排朝著部落聚集地返回。
臨近黃昏,草原裡的獵物多了起來,遠比白日時頻繁,呼延赫和許錦逸還碰到一群野豬,兩隻體型巨大,剩下的五隻體型小一些,每隻卻也能有個二三百斤,應當是那兩大頭野豬生的孩子。
呼延赫舉起弓箭就要射殺威脅性最大的那隻公野豬,許錦逸向他搖了搖手,“不如將它們都趕回去。”
野豬肉肉質鮮美,比現代吃的家養豬肉可是有滋味兒多了。既然碰上了,何不將這群都趕回去,吃不完的也能醃製起來,留著過冬吃,畢竟草原上以打獵牧羊為主,冬季市冰雪足有半丈高,屆時吃個豬肉都是難事。
“野豬還能趕?”呼延赫這麼說著,卻是放下了弓箭,“如何趕?”
“打!”許錦逸伸出拳頭,“打怕了,自然就聽話了。”
拳頭才是硬道理,不僅是人,就連動物都遵循著這個準則。兩人繞著兩隻大野豬就是一頓胖揍,拳拳不落空,卻拳拳不致命,打的兩隻野豬嘶吼不停。
終於將兩隻野豬打的望風而逃,呼延赫和許錦逸才飛身上馬,兩邊夾抄著將一群及其聽話的野豬趕回了營地。
營地已經點滿了篝火,姑娘們漢子們正三五一群比賽著自己的獵物,只聽見一陣呼嚕嚕的聲音,卻見大汗和整日與大汗住在一起的那個男人趕了一群野豬回來了。
看到體格剽悍的兩隻超大型野豬,還有五隻體格絕對不算小的野豬,眾人紛紛驚掉了眼珠子。
有大汗這大小七隻野豬近兩千斤的獵物在,誰還能得到那“呼延第一勇士”的稱號?
其實在這種狩獵比賽中,即使獵術強勁,獵個三五百斤就算頂天了,畢竟每人都是單槍匹馬,如果獵殺的獵物太多,馬兒還運不回來。
如果僥倖碰上野豬這種大型獵物,獵人們也最多也只射殺兩隻。若是馬兒運的吃力,半路上還會砍掉野豬的幾隻腳。
誰知大汗如此不走尋常路,竟趕著一群回來了?
野豬們還能聽人話不成?
“大汗。”格桑根繞著野豬們走了一圈,口中嘖嘖不停,“我們可眼饞‘第一勇士’好久了,但年年就是沒我們的份!什麼時候您才能讓我們一次啊?”
“今年的‘呼延第一勇士’可不是我!”呼延赫哈哈大笑,吩咐下人將其他幾隻野豬趕進籠子關押起來,最小的那隻處理後串到火上烤,這才牽著許錦逸到主座上坐下,“是錦逸,他不僅馴服了一頭烈馬,這個趕野豬的法子也是他想的。錦逸說,打怕了他們就聽話了。果然,這幾隻野豬聽話的很,讓往什麼方向走就往什麼方向走。”
“嗬!”格桑花端著酒碗和許錦逸重重一碰,“許兄弟,你這腦子怎麼長的?如果真能趕回來,咱們以後打獵也不用心疼拿不了東西了。”
這個馬背上的民族骨子裡對打獵有著一種天然的熱愛,因為部落裡男女俱都十分強壯,無論力氣還是箭術都極為優秀,出門打獵時很少落空,卻經常有打了東西卻無法全部拿回,只能在路上扔掉一些的經歷。
眼見大塊的肉拿不回來,自然有人心疼,此時知道獵物還能趕回來,頓時眼前一亮。如果打獵時跟著別人搭夥,三五個人包抄著一群獵物趕回來也並不是十分困難。
許錦逸朗聲一笑,和她碰碗後大口喝掉。
身處如此彪悍的種族之內,若是行為稍有扭捏便顯得矯情了。好在許錦逸十分享受這種暢快飲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