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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一說,我也看到了。我還納悶為什麼會降速度,原來是這原因。”

事後諸葛亮們又來“破案”了。只不過這一回,他們的屁股打從一開始便坐歪的。

“那麼,這次賭局是不能算了?”

“對,對!不能算!”

看!他們的狐狸尾巴這不就露出來了。

這時唐人賢開口道:“願賭服輸。不管是什麼原因,是我輸了,就是我輸了!我認,不就是一匹北地馬嗎?我家多的是。”

他才不會趁了這幫子賭鬼的意。他是尚書公子,哪兒能讓一帶下三爛利用了。

“可是人賢哥,這馬不是契丹王子送你的嗎?”沈月嬌急急道。

她是想嫁入唐府的。所以在她看來,唐府的東西都是她的,怎麼可以亂送人呢?而且對方還是一個沒人認識的死老頭。

“哈哈……”

唐人賢笑了。這才是他想要的賢妻,還不是自己的人,就這麼會替自己考慮。

就這麼一瞬間,他不僅心情變好,就連看沈石,也好上不少。本來他是打算牽怒沈家的。現在看來……罷了,誰讓沈家養了這麼個乖巧的女兒呢。

“月嬌,如果你喜歡這馬,就送你好了。跑輸了的馬,本公子不要了。”

這貨又裝了一把。不說他的大將軍傷了馬蹄,就是沒有。他一邊喜歡沈月嬌,有娶她的打算,一邊又說要送什麼馬。他的城府,真的不淺。

要知道古代與現代不同,古代嫁女兒,可真真會急死老子。人家講的是“門當戶對”。而這個“門當戶對”,除了名望之外,邊講究柴米油鹽的。

比如宋朝將出現的大文豪蘇軾有一個令人羨慕的家庭,“蘇門三學士”都考中了進士,一時被傳為佳話。

宋徽宗初年,蘇軾的弟弟、“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轍,要嫁女兒。為了給女兒籌辦嫁妝,蘇轍特地賣了他在河南新鄉購置的一塊好地,湊了“九千四百緡(mín,古代計量單位)”,讓女兒帶進了婆家。

“九千四百緡”就是9400貫,雖說當時已經是北宋後期,通貨膨脹,貨幣貶值,但是1貫也差不多相當於現在的30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那麼9400貫相當於現在的多少?282萬元!之後,蘇轍在日記裡說,他這是“破家嫁女”。換言之,為了給女兒辦嫁妝,他幾乎傾家蕩產。

總之一句話,男方付出的越多。女方嫁女兒時就得給人家補回去。

門當戶對啊!可從來不是隨口說說,是要看行動的。

第146章 一箭多雕

那麼這與唐人賢的大方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就要說一下大宋的風俗了……嫁女兒比娶媳婦要貴多了。

大宋的婚姻法規定婦女的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但是反過來,婦女也不得染指夫家的財產。

要知道,古代的婦女是不事生產的,不生產,也就沒有新的財富,所以說,真正一輩子屬於婦女自己的財產,只有婚前陪嫁過來的嫁妝。女方父母怕女兒去了婆家受欺負,或嫁妝少了在姑嫂之間無地位,都拼命地增加陪嫁,所以宋朝姑娘出嫁,往往帶著大量的土地和房子。

因此,宋朝嫁女陪嫁甚豐,與歷代相比,宋朝人的財富相對比較富足,所以宋朝人很要面子,做什麼都講排場,所謂“風俗奢靡,日甚一日”,在婚嫁方面更是花樣百出。從北宋中後期開始,女子的嫁妝越來越多,不僅有傢俱、首飾、銅錢,還有土地、房子,有時候多得嚇人。特別是有錢人家嫁女兒,那陪嫁絕對是“富二代”的標準,動不動就是多少間房、多少畝地。

由此看來,也難怪貴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轍老先生,嫁個女兒都快傾家蕩產了,畢竟蘇老先生是個文化人,自然比不得那些官二代、富二代了。

如此大量的財富流轉,自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所以婚前財產的歸屬最後由國家正式出臺了一個古代版“《婚姻法》司法解釋”,很早就確立了婚前財產公證的法律制度。

這也算是中國最早的婚前財產公證。

而娶比嫁合算,就要說現在還活著的另一個人物,范仲淹了。

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軍事家和文學家范仲淹,曾任宰相這樣的高官,自然積蓄不少。范仲淹發家之後,一個人把整個家族全養了起來,家族裡不管誰家辦紅白喜事,都是范仲淹出錢資助。為了做到不偏不向,范仲淹定了一個規矩:凡是族裡男孩娶親,彩禮都要按20貫的標準去送;凡是族裡女孩出嫁,嫁妝都要按30貫的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