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獲更多的海產品,還給當地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
只是一個看似違規的企業政策,就帶來企業與當地的共贏,僅這一點,就讓從事政策研究多年的叢文茂打心底裡佩服。
如果事情僅限於此,叢文茂非但不會干預焦大林的工作,反而還會向上級建議,繼續讓焦大林放手實踐分期付款的政策。
然而事情壞就壞在,那艘僅需半個月便完成的清淤船上,或許是分期付款的政策太好,讓焦大林膨脹了,於是便徹底飄了。
放出半個月完成清淤船這個不切實際的宣言也就算了,還鄙夷餘力的往這個充滿抱負的船上投入大把的資源。
一千二馬力的蘇制船用柴油機;五百千瓦的配電裝置;兩套完整的液壓管路裝置以及其他配件,總之難以計數。
如果這些裝置和物資全部屬於奮進廠所有倒也罷了,關鍵是它們都是從當年試航沒多久便被拆解的某型六百噸水泥船上的裝置和配件。
原則上這些東西應該隸屬於市交通局,只是臨時放置在奮進廠儲存,所以原則上奮進廠只有保管權,沒有使用權,可焦大林一聲令下,他們就堂而皇之的用了。
若是能合理的利用,產生如同分期付款的良好效益也沒什麼,問題是奮進廠的清淤船明顯就是個假、大、空的膨脹產物,如此一來,一個國有資產流失的大帽子就不得不扣在焦大林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