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命炎。他們希望將這道負熵力注入“律法之靈”體內,讓它強化到能夠被修士察覺的地步,或者將它轉變成更容易讓人感知的形式。
很快,審官就出來了。他有些無奈的宣佈,被告人無罪釋放,原告損失由維和司承擔,同時被告人的安全由維和司護安使維護。刑律司執律使則分出人手對此案進行關注。
主觀上的正義並沒有得到聲張,但是,仙盟的規則因為這一場審判而得到鞏固,暴露出的漏洞會成為司法體系自我完善的動力;老夫婦的損失得到了補償。
這是這一輪“博弈”的結果。除了那個白白浪費時間和精力的神京貴胄,每個參與方的利益都得到了保證。
律法在這一刻得到了執行。剎那間,大堂裡的浮現出神秘的力量。
辰風終於感應到了什麼,手一抖,差點將命之炎甩出去。
而在那一瞬間,王崎卻走神了。他看著那對夫婦,心說——不應該在這樣。
他覺得,這一組策略,其實並沒有達到最優。
修士的個體力量太強了,凡人實際上很難抓住“證據”。而修士與凡人之間地位的差距也使得判罰、賠償變得意義不大。即使孕育出了相似的原則,這個世界的律法也做不到地球上那樣,真正讓凡人和修士取得“法律上的平等”。
“喂!”辰風用力扯著王崎的袖子:“這個時候你走什麼神啊!”
第三百二十四章 律法系統,法家傳承
只是相似,不是一樣。
地球的“無罪推定”和神州的“疑罪從無”並不是完全一樣的東西。雖然從生產層面來說,這兩者的目的都是以“改造”為主、讓犯罪者回到生產系統之中。這是人道主義的體現,也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最符合大眾利益的策略。
說到底,“善”之所以為善,正是因為它更加利於文明發展。
正所謂,天道,利而不害。
但是,如果一個法律涉及的群體出現極端的二元分化,那麼這份“善”也會處處透露出古怪。
法律沒有立場,但是立法者有立場。
正如地球上某個國家在某一段時期,既是自由的樂土、民主的標杆、法制的典範,閃耀著理性的光輝,又是文明世界裡最大的蓄奴者。它的開國元勳既是偉大的聖人,又是毫不留情的屠殺萬千原住民的儈子手。
這就是“立場”。高貴的文明人能夠看到的是一個光輝的國家,一個主動退位讓賢的聖徒。而這片大地的原主眼中,這則是一個建立在血淚與骨肉上,靠奴隸推動脈搏的邪惡國度。
修者與凡人的差異甚至比“文明人”與“野蠻人”更大。宇宙的物理規律將不能駕馭靈氣的凡人永久禁錮在封建社會、小農經濟當中,掌握著力量的修者則近乎無所不能。
仙盟的立法者也是修士。他們的立場在修士這邊,所以定理下的規矩也是以修士為出發點的。
惡意殺傷凡人者,斬立決。
仗著己身強大,欺辱弱小者,心性必定有缺、“惡意”更是顯得他對規則的蔑視。這種修士無法成為合格的“零件”,強行安裝進來也只會贊成事故,所以定斬不饒。
損毀凡人財物者,禁閉。這一條規矩也是出於類似的考慮。對於修士來說,“禁閉”是平火氣、養心神的“修行”,是“改造教育”。這也是明明只損毀私人財物,卻一定要處以禁閉之刑的原因。
在仙凡二元的情況下,這無疑是一個優秀的策略組。站在修士的立場上來看,敗類得到了打掃。從凡人的立場上看,損失得到了補償。
但是王崎還是覺得有一些彆扭。
或許是前世留下的烙印怪,又或許是短短五年從凡人成長到築基修士使得他振奮還沒有轉變過來。在他潛意識裡,凡人和修士本就是同一個物種,理應平等。
“理性與感性終究是不同的嗎……”被辰風一扯,王崎才回過神來。他不再去關注這場庭審,而是全力行布聖光。
這是他最近才發現的事實。他一開始領悟的聖光,就是命之炎的一個變種,而非下位神通,是命之炎在精神領域的特化形態。那種高熵邪魔實在太強了,為了與它對抗而異變出來的聖光竟是如此接近生命的本質。
聖光在根本上與命之炎並無高下之分,只不過命之炎這種“經典模式”是經過天靈嶺無數人的研發與淘汰才形成的,而王崎自身則根本不會駕馭聖光,所以才會出現聖光被命炎完全同化的情況。
參與審判的幾人只覺得這裡突然亮了那麼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