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燕道:“哦?是何事?”
大聖王雙手一拍,四名錦衣波斯人抬著一隻閃閃發光的白銀箱子,躬身放到慕容燕身前。箱蓋開啟,裡面錦緞為襯,並排放著六根聖火令。
大聖王道:“敝教‘乾坤大挪移心法’失傳已久,聽聞中華明教還有流傳,所以敝教聖教主希望能用這六枚聖火令換回‘乾坤大挪移心法’。只要慕容教主答應了此事,敝教就不再追究聖女失貞之罪。”
慕容燕吃了一驚,站起身來。中華明教本有十二枚聖火令,前代教主失卻,上次靈蛇島會鬥,慕容燕奪回了六枚,想不到波斯總教又送來餘下的六枚。如此則十二枚聖火令盡歸原主,他這教主當得名正言順。總教這份禮物,可說隆重之極。
慕容燕當即便道:“此事好說,‘乾坤大挪移心法’本就是從波斯傳入中土,如今重回波斯,也算是物歸原主。”捧出“乾坤大挪移心法”羊皮,鄭重包入錦緞,請總教使節帶回波斯,回贈總教聖教主。
三位寶樹王大喜,伏地拜謝。
慕容燕已習得心法,此後自可在教中留下副本。讓此心法在中華流傳。如此一來,中華明教就等於什麼都沒失去就得到了總教的六枚聖火令。慕容燕覺的有些過意不去,就將三位寶樹王請到後堂,把自己所悟到的“乾坤大挪移神功”以及“聖火令神功”擇要傳授了一些。
過了兩天,慕容燕傳授神功已畢,中土明教列隊歡送,恭送波斯總教使節迴歸。慕容燕、楊逍、範遙、朱元璋等各有大批貴重禮物回贈。
眾人回到應天府明教聖火大堂,教中諸首領站立堂前。
慕容燕從懷中取出十二枚聖火令,放在中間桌上。高聲向眾人宣佈:“昔年本教不幸,十二枚聖火令遺失,幸而波斯總教代為妥善保管。今此大業克成,上代教主心願得償。我教上下,永感總教盛德高義。”雙膝一曲,向桌上的十二枚聖火令跪下。明教群豪紛紛跪下。
禮畢,慕容燕拿起波斯總教使節送來的聖火令。將上面的三大令、五小令大師誦讀。
聖火令三大令:
第一令,不得為官做君:吾教自教主以至初入教弟子,皆以普救世人為念。決不圖謀私利。是以不得投考科舉,不得應朝廷徵聘任用,不得為將帥丞相,不得做任何大小官吏,更不得自立為君主,據地稱帝。於反抗外族君皇之時,可暫以‘王侯’、‘將軍’等為名,以資號召。一旦克成大業,凡我教主以至任何教眾,均須退為平民,僻處草野,兢兢業業,專注於救民、渡世、行善去惡。不得受朝廷榮銜、爵位、封贈,不得受朝廷土地、金銀賜與。唯草野之人,方可為民抗官、殺官護民;一旦為官為君,即置草良於度外矣。
第二令,不得虐民害民:本教以救民護民為宗旨,凡有利於平民百姓者,皆為本教應作應為之無上要務。本教所需,可搶劫官府、官倉、官庫、財主、大戶,可受平民捐獻,亦可向民徵糧。但必須百姓先食飽,我教眾方可動箸。如遇饑荒,有糧食時先施百姓,我教眾後食;若糧不足,則我教眾不食。教眾與百姓爭鬧鬥毆,傷百姓者罪加一等,雙方有過,先罰教眾。
第三令,不得自相爭鬥:凡我教眾,不論身為教主、左右光明使、護教法王、旗使、門使,或初入門弟子,不得互相分派爭鬥,如意見不合,僅可辯論爭執,粗言咒罵、辱及祖宗亦不算犯令,何人出手毆擊,即為犯令,殺傷教友人身、人命,更為大罪。若有紛爭,交由上級判斷是非,此後即須聽命息爭,永保和好。
聖火令五小令:
第一令:凡我教眾,須守信義,出言如山,不得違諾失信,對教外人士亦當守信。
第二令:同教教眾,即為兄弟姊妹,情同骨肉,重情重義,生死不渝。
第三令:尊敬長上,孝順父母,友愛弟兄,照顧朋友。
第四令:尊重婦女,不得輕薄調戲。任何處女寡婦,如與之有夫妻之事,即須娶之為妻,否則須莊重相對。朋友妻,不可戲,朋友女,不亂語。
第五令:視明教如性命,長上有令,必須竭力遵行,叛教通敵者殺無赦。對教外人士和氣相待,甘居下風,不可妄自得罪,為本教樹敵。戒葷之禁,今後取消。
慕容燕念畢,頓了一頓,朗聲道:“眾位兄弟,聖火令迴歸本教,實是萬千之喜。聖火令上記的是本教歷代祖傳的大令大訓,大家今後要鄭重遵奉,不得有違。”
明教眾人齊聲說道:“吾等必當鄭重遵奉,不違教令。”
彭瑩玉說道:“教主容察:前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