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的是桌子還下鋪了一張猩紅顏色、毛絨厚重的地毯,雖說在寒冬中令人感覺極其溫暖,但與周圍的陳設風格似乎有些不搭。
“這沈起應該換個管家了,審美水準也太鄉村水準了。”程風心中暗自腹誹。
要知道宋代的審美情趣不像唐代那種推崇富麗堂皇的繁複之美,而是傾向於尋求一種自然清淡的樸拙之美,穿衣打扮、家居擺設的風格也是喜好素雅清淡。
例如宋代名瓷的珍品汝瓷,居於宋代五大名瓷汝、官、哥、鈞、定之首,民間俗稱“縱有家財萬貫,不及汝瓷一片。”
汝瓷顏色介於藍綠之間,是一種淡淡的天青色,冷暖適中,內斂淡雅,宋代文人的審美取向由此可見一斑。
“我從延安府新請了個廚子,嚐嚐他的手藝。”沈起笑眯眯地勸著菜斟著酒,“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程風搓了搓手,痛快地笑道:“寒冬臘月、風雪交加,爐火已生、美酒已溫,此時不飲,更待何時?”
沈起如此獻殷勤,他拿不準究竟揣的啥心思,打算先靜觀其變,該吃吃該喝喝。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沈起故作神秘地問道:“程老弟,你可知我為啥請你在家裡飲宴,而不是上外面挑個高檔的酒樓?”
程風往嘴裡丟了顆珍珠魚丸,不以為然地道:“你我的身份特殊,不便在公開場合下交往過密唄。你看我身挑夫打扮,不就是為了掩人耳目。”
沈起睨了一眼牆角的柴禾,開懷笑道:“你真是我的財神爺,來我家吃酒也帶著“財”。不過啊,你說的原因是其一,其二在家裡請你能夠吃到外面吃不著的。你沒覺得桌上的菜有何不一樣嗎?”
程風瞧了瞧滿桌的菜餚,想了半晌,直言不諱地道:“這些菜品類雖豐富,但也談不上奇珍異餚,味道雖好,但也談不上多驚豔爽口,沒看出特殊之處。”
沈起哈哈一笑,拿起筷子輕輕敲了敲裝菜的盤子,頗為自得地道:“你沒看見?這是什麼材質的盤子?玻璃呀!你上外面酒樓哪能吃到玻璃盤子裝的菜?撐死了也就給你用金盤子裝!”
程風在後世是見慣了玻璃製品的,更何況這玻璃盤子色澤暗濁,遠不如後世玻璃那般晶瑩剔透,所以沒覺得有多特殊,聽他這樣一說,仔細看了看,方才發現這裝菜的器皿確實與平時所見的有所不同。
他端起一個菜盤,想要仔細瞧一瞧,“這玻璃盤子難道比金盤子還金貴不成?”
“哎呦!賢弟,你小心一點兒,這東西容易摔碎。”沈起趕緊雙手託著菜盤,一臉緊張。“這玩意兒比金盤子可貴多了,是從跨洋越海從大食遠道運來。”
“這麼貴?!”程風瞪大了雙眼,簡直不敢相信。現在他終於明白桌子下鋪那麼厚的毛墊是幹什麼用的了。
“哼哼!估計整個華州都沒人買得起這套玻璃器皿。如果你請客,餐桌上擺的是瓷杯瓷碗,也許人家會說你摳門;金盃銀碗呢?顯得俗氣;最上檔次的便是這玻璃杯碗了,那可是風光極了!不過我買了也不敢公開用,除了私底下賞玩,便是這次請賢弟你了。”
沈起忽然像想起什麼似的,收斂了笑容,站起身來,舉著酒杯道:“賢弟,你真是你我的命中貴人,不僅讓沈某中年發跡,更讓沈某想通了許多事情。來!沈某敬你一杯!”
程風也站了起來,微微一笑,“少華山寨能有今日,也靠沈縣令多方成全。”與他輕輕碰了一杯,笑著一飲而盡。兩人碰杯時,沈起有意識地將杯子往下沉,使得自己的杯沿比程風的杯沿低。
程風見了,卻也坦然接受,他替沈起算過帳,現在一天的通行費是30貫,一個月便是900貫,分給沈起兩成,他一個月到手便是180貫。
如果他按照自己所說的,拿出一半來上下打點、左右周全、收買人心,他一個月還能留下90貫。
月入90貫什麼概念?要知道沈起作為縣令一個月的俸祿不過15貫,其中月俸9貫、月祿粟半貫、職田收入合折約5貫多。
即便是做到一部尚書,一個月的收入不到60貫。再往上便是宰相,宰相作為百官之首,一個月的收入是210貫。
一個小小的縣令,月收入趕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一半了,還不用費心操勞朝政大事,他還有什麼不滿足的了?
沈起的確很知足,一杯飲盡,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的酒漬,笑道:“這段時間以來,我和程賢弟合作非常愉快!說實話,現在最怕朝廷將我升個官或者調動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