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12部分

的事實。

“孫二柱,李小姐既然曾在你的貨箱裡見過這支髮簪,也就是說這支髮簪是你的。為什麼否認見過這支髮簪?別告訴我這支髮簪太便宜,便宜到你連看都不想看一眼!”冷哼一聲,孫福堂嘲諷的問道。他在心裡幾乎已經將這個人和殺人兇手畫間上了等號。

孫二柱臉色蒼白,他腦子又不笨,雖然人家查案查到了什麼他不知道,但拿出髮簪審問自已,這支髮簪肯定就和案件有關,自已若是不能合理解釋這個問題,這些人就絕不可能放過自已。

“這,髮簪的樣子都差不多,這一支未必就是我的那一支。”承認是惹禍上身,否認又難以自圓其說,孫二柱眼珠連轉,終於憋出這麼一個不是理由的理由。

還真是個問題。

這只是一支非常普通的玉簪,上面並沒有刻誰的名字,之前仔細看過的人只有李茹男一個,依她的口供把孫二柱列為嫌疑沒問題,但因此認定一定是他的,未免就牽強了些。

………【第二百六十七章 刑訊】………

“刁民!在我面前還敢花言狡辯!來人!”陳萬仁猛地一拍桌子大聲叫道——一個小小的貨郎敢在自已面前撒謊,把自已當成那些七老八十,愚昧糊塗的鄉下老農民嗎?老虎不發威,當我是病貓,要是不讓你嚐嚐厲害,你也不知道馬王爺三隻眼!

門外守著的兩名陳府家丁聞聲馬上衝了進來,這兩個人是從十幾名家丁中特別挑選出來的,膀大腰圓,橫肉滿臉,袖子高挽直到肘彎,露出棒槌一般粗壯結實的手臂。

“給我教訓一下兒這個不知死活的傢伙。”陳萬仁吩咐道。

“是!”

吃著陳家的飯,就得聽陳家的話,陳家花錢養活他們這些人,就是讓他們做這種粗活的,東家讓他們往東,他們就不能往西,東家叫他們打狗,他們就不敢去罵雞,陳萬仁吩咐下來,兩名家丁馬上動手,一個象拎小雞一般把五花大綁的孫二柱拎起來,另一個則掄起巴掌左右開弓,嘴巴象不要錢似的落在孫二柱臉上。

“啪,啪,啪,啪”,家丁是幹什麼的?不勞不做,吃的就是這一碗飯,每天除當班站崗,巡經守夜外,就是打拳踢腿,拋石鎖,打沙袋,雖大多半路出家,練得又是最粗淺的笨功夫,一輩子也成不了高手,但扇一個被綁得象只粽子且又被人抓住胳膊連動也動不了一下兒的普通人,那還不是掌掌到肉,毫不含糊?

和剛才的捱打不同,那時孫二柱還可以雙手抱頭,蜷縮起來,以儘量減輕受到的傷害,而現在,他卻是連半點兒防禦的動作都做不出來,嘴角再一次破裂,鮮血又流了下來,沒過多久,他的臉已經腫得連五官都變了形,但孫二柱卻咬牙忍著,一聲也不吭。

李茹男不忍的把臉扭向一邊,她雖然氣這個孫二柱不說實話,證據面前還要狡辯抵賴,負隅頑抗,但她終究是一個女人,眼見一個眉清目秀的小夥子一轉眼就被人打的不成人形,不由得生出惻隱之心。

孫福堂則是面無表情,審問犯人就是這樣,所謂人是苦蟲,不打不招,那些做奸犯科的罪犯有幾個不是窮兇極惡的死硬分子?跟那些人柔聲細語的講道理,哪輩子才能把案子破了!扇耳光,這種程度的用刑不過是小兒科,回到興隆縣警察局的審訊室,什麼老虎凳,辣椒水,夾棍,烙鐵,哪一樣不比這個更狠更毒?司空見慣,自然不會把這當成一回事兒。

他為什麼要這麼強撐著呢?

望著孫二柱緊緊咬住的牙關,還有眼中執拗的眼神,我知道孫二柱沒那麼容易鬆口。

對於孫二柱是不是殺害胖丫的真兇,我是有一點懷疑的,胖丫是頸骨被扭斷致死,手法乾淨利落,沒有半點拖泥帶水,由此可以推斷,兇手必定是一位功夫高手,因為單靠力氣大扭斷頸骨不難,難的是手法如此利落,沒有練過的人是很難做到的,換言之,孫二柱若真是兇手,以他的身手,會那麼容易被陳家人抓回來?

當然,我也不認為孫二柱和這個案件無關,首先,那支髮簪看情形應該是他的,既然出現在兇案現場,他就擺脫不了嫌疑;其次,他曾經進過陳家,對陳家的環境有一定的瞭解;另外,時間證據對他也不利,到霧靈山莊的當天晚上陳家就發生命案,而張老漢一家只能證明孫二柱當晚是住在他家,卻不能證明凌晨兩點到五點之間,他有沒有離開張家去陳家犯案。所以,這也是我在發現髮簪以後將情況告知警方的理由,因為不管他是不是真兇,他都必須給出一個髮簪出現在那裡的理由。

孫二柱在來時路上曾經說過,那支髮簪是他打算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