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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耀欽語氣加重了幾分。

那邊短暫沉默片刻,堅定答道:“我明白了嚴先生。”

嚴耀欽對自己的大兒子很瞭解,他雖然年輕,卻並非是這樣沒頭蒼蠅一樣的人物。知道爸爸正在調查,還明目張膽指使人出手,簡直就像是故意要往槍口上撞一樣!他的目的是什麼?要吸引自己的注意力?是要保護誰嗎?康玉珠?

卓揚,爸爸不會讓你白白死掉的。就當最後為你做一件事吧,這一次,爸爸不會再讓你失望!

雖然這對你而言,已經沒有意義了……

嚴耀欽覺得自己病了,且病得不輕。這種病症沒有身體上的不適,卻時時刻刻煎熬著心神。

比如飯桌上明明合胃口的菜色,卻毫無食慾,哪一道塞進嘴裡都索然無味。端上了什麼湯,什麼點心,就會不自覺去想,這個是卓揚愛吃的,那個也是,瞬間就全都難以下嚥了。

比如宴會前夜凌綵衣找出兩套合適的禮服,給自己選擇,雖是不同風格,卻看來看去都一樣,覺得沒興致,懶得為此思考。穿上了身,耳邊就會響起卓揚的聲音,“銀灰色要黑色才壓得住”,“這條領帶在燈光下比自然光下好看”,“腰線處的省道收進去半寸會更合適”,諸如此類。

晚上從書房出來,好像遊魂一樣就向樓下走去,直走到門口,被凌綵衣叫了聲“嚴先生?”才猛醒過來,一時間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要幹什麼。

夜裡反反覆覆做夢,先是夢見回到了八|九歲的時候,在考場上做題目,每一道都會做,卻忘記了怎麼寫字,握住筆,急出滿頭大汗。醒了,抽支菸,再睡下去,又夢到變成了一隻飛蛾,在矇矇亮的牆角正飛舞著,卻撞上了黏黏密密的蛛網。一條條蛛絲纏繞在周身,怎麼也掙脫不開,憋得渾身熱汗淋漓……

就好像揮舞著拳頭大力出擊,卻打在了虛無飄渺的一團棉花上,煩躁得無以復加。

最後他放棄了睡眠,跑到書房,一個人坐在灰黃的燈光底下,將卓揚留下那張字條取出來,小心展開,一遍遍細細搓弄著,彷彿只有這樣才能讓心情平靜下來。指尖一筆一劃描摹著兩個字的簽名,心馳神往。

卓揚,卓揚,卓揚……塵埃之外,卓然獨立,有子一人,婉兮清揚……原來他的名字這樣美好,怎麼從前竟一點都沒發現呢……

轉過頭,暗黑的玻璃窗上映出了一幅冰冷的投影,兩個嚴耀欽隔空相對,彼此詢問:我這是怎麼了?失魂落魄,神不守舍,跟十幾歲上的失戀少年一樣可笑。是因為卓揚嗎?是因為卓揚不在了嗎?

由最初的懷疑,到之後的好奇,再到祭漁島上一笑驚心,那個少年猶如一池潭水,悄然流入心底,潤物於無聲,偷偷地,慢慢地,就將那裡注滿了,佔據了,自己還全然未覺。等到那人一朝逝去,心也空了,乾燥得迸出條條裂紋。

從前以為,他再美好,再聰明,再善解人意,也只是個十七歲的普通少年而已。就像某種漂亮的顏色,某支動聽的歌曲,某樣香甜的食物,有了固然歡喜,卻也並非不可或缺。

回頭想想,大錯特錯。就好比鹽巴,看似渺小,微不足道,不吃它也能活著,可人生卻沒味了。

沒了……就沒了吧……嚴耀欽悲哀地想。

自己今年三十九歲,再過一年,就整整四十了。四十而不惑,很快,自己的人生就可以寫成一條定理,不再改變,不再迷茫,不會再胡思亂想了。

就這樣吧……也好……也好……

☆、無碑之墓

活著的人們總是一廂情願地以為,當那些逝去的生命轉化成靈魂,便會固執地駐守原地,因為貪戀塵世中的一切,而遲遲不肯離去。

哪怕是父母、子女、摯友,生前朝夕相處、深情厚誼,一經身死,便被不分青紅皂白地統統稱之為“鬼”,成了非我族類的可怕存在。嘴上說著祭奠、哀悼、追思,心裡卻恐懼著,想方設法要更快更穩妥地送其上路。

所謂入土為安,埋誰入土?又保誰心安?

卓揚死後四十九天,他的骨灰被帶回了嚴氏祖居的墓地落葬。依照裡島傳統,若有長輩在世,則早夭的晚輩墳前不能立碑。只有等到長輩過世後,才可進行補立。於是那座橢圓形漢白玉臺基上,便空空蕩蕩的,頭頂蓋著新土,看起來像個尚未栽種植物的巨大花盆。

對於墓碑這東西,卓揚毫不在意。一塊石頭而已,大小高低有什麼要緊?葬禮都是做給活人看的,如果死後真的有座碑,那麼它存在的地方,也只能是其他人的心裡。有人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