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能在奈傑爾的儲藏室裡——”
“除非是萬不得已,否則我不想再走下去了。”蘇珊娜說,“醫療室附近應該會有廚房,因為他們總得給那些可憐的孩子們弄吃的吧。”
羅蘭揣度著這種可能性,之後點點頭。是個好主意。
“那現在就去吧,”她說,“等天黑了,別說地下,這鬼地方的地上我都不想多待。”
4
龜背大道。時間是二〇〇二年八月。斯蒂芬·金從身處法蒂的夢中醒來。他打下了這樣一行字:“別說地下,這鬼地方的地上我都不想多待。”這行字出現在他面前的電腦螢幕上。這是他所稱“子章節”的結尾,但這不代表他當天的寫作到此結束。是不是寫完了,取決於他聽到什麼。或者更貼切地說,取決於他沒有聽到什麼。他所傾聽的是乾神之歌,龜之歌。這一次,他聽到的是樂聲,這樂聲在有些日子裡微弱難辨,有時又震耳欲聾,現在,這聲音似乎消退了。明天還會重來。至少明天會重來,事情總是如此。
他同時摁下了Ctrl鍵和S鍵。電腦輕輕嘶叫了一下,意味著今日的寫作成果已被存檔。接著,他站起來,因臀部的劇痛而趔趄了一下,再走到辦公室的窗前。能看到窗外傾斜上坡的車道,可以通到小路上,但近來他幾乎不再走那條路。(至於名為“七號街”的主路,他決不再走。)這天早上,臀部上方疼得要命,大腿上的肌肉也灼燒般劇疼不止。他習慣性地用手掌輕輕按摩臀部,一邊向外望去。
羅蘭,你這個混蛋,把這疼痛還給我了,他心想。苦不堪言的疼痛像根燒紅的麻繩擰著他的右腿,難道不能喊一聲上帝嗎?不能喊一嗓子炸彈上帝嗎?這疼痛將粘著他到死。幾乎令他喪生的車禍已經過去三年了,可疼痛還在。到現在自然好了許多,人類的身體擁有值得驚歎的痊癒機能(熱力機,他想到這個詞兒,不由得笑了),但偶爾還會疼得要命。他寫作時不太去想臀腿的疼痛,寫作就像是某種隔界,但他一旦在書桌後坐上幾個小時,起來時都感到渾身僵硬。
他一直在想傑克。傑克死了,他為此遺憾之極,他猜想,等這最後一部書寫完出版之後,讀者們將會瘋狂。為什麼不呢?有些讀者認識傑克·錢伯斯已經足足二十年了,幾乎是那男孩生命的兩倍長。哦,他們會瘋了的,好吧,他回覆讀者來信時寫道:他和他們一樣遺憾,一樣吃驚,他們會相信嗎?絕對不會信,就像他爺爺曾斬釘截鐵地說過的那樣。他還想到了《苦難》①『注:《Misery》是斯蒂芬·金於一九八七年出版的小說,中譯為《苦難》或《米絲麗》。翻拍的電影通常譯為《危情十日》。』,安妮·維爾克斯把保羅·謝爾登叫作神經病,只因為他想擺脫那個傻乎乎的笨女人:米賽麗·查斯庭。安妮衝著保羅大喊大叫,說保羅是作家,而作家是筆下所有人物的上帝,如果他並不想,就不該讓任何人物死去。
可是他不是上帝。至少在這件事上完全不可能是聖人。他非常清楚,傑克·錢伯斯並沒有出現在他的車禍現場,羅蘭·德鄯也不在場——他們在那裡,哈,這想法真是太好笑了,他們都不是真實存在的人呀,看在上帝的分兒上——但是他同樣很清楚,從某種程度上說,當他坐在神奇的蘋果電腦前,他聽到的樂聲無疑變成了傑克的亡歌,若是漠視其存在就會徹底失去他和龜之歌的聯絡,而他絕對不能那麼做。除非他寫完了。他只有這支歌,猶如童話故事裡拋在森林小路上的麵包屑,要是他想從親手製造的森林迷宮般的故事情節裡活著走出來,就只能跟從這條線索,況且——
你能確定是你創造了這個故事嗎?
好吧……不能。事實上,他無法確定。所以,打電話把白大褂們叫來吧。
況且,你真的能百分百地肯定那天傑克不在場嗎?不管怎麼說,你還記得多少車禍時的情景呢?
記住的沒多少。他記得,自己看著布賴恩·史密斯的貨車消失在地平線上才反應過來,車子沒有開在路上,雖然理應開在路中央,這輛貨車開到了路邊的軟泥地,那是供行人走的。那之後,他還記得史密斯坐在石牆上低頭看著他,跟他說他的腿斷了,至少折了六處,甚至七處。但在這兩段記憶之間——先是看到車子逼近,再是撞完了——他腦海中的畫面變成一片紅色。
差不多是紅色的。
可是,有些夜裡,他從夢中醒來就不記得究竟夢到了什麼……
有時候夢裡……嗯……
“有時候夢裡有人說話,”他說,“你幹嗎不承認呢?”
接著,他兀自大笑起來。“我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