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沿著環路找你的車,好嗎?你肯定能找著。”
“嗯哼,那輛老銀河可顯眼了。”卡倫也很贊同埃蒂的計劃。“孩子,再跟我透句實話。我不打算去佛蒙特了,但是我有一種感覺,你們打算把我帶去什麼地方,要是我同意去的話。你介意告訴我嗎?我們要去哪裡?”
埃蒂想到了馬克·吐溫,馬克·吐溫可能會把約翰·卡倫絕對精彩的人生故事之下一章節命名為“一個緬因州美國佬在血王的宮殿裡”,可是他決定不這麼說。“你以前去過紐約城嗎?”
“上帝作證,我去過。在那裡逗留過四十八個鐘頭,那是我在軍隊的時候。”他在說“軍隊”一詞時故意壓低了聲調,做作得滑稽可笑。“去了無線電城大劇院和帝國大廈,我就記得這些了。不過肯定還去了別的旅遊景點,因為我錢包裡少了三十美元,個把月後,才搞明白我是遭了那種毒手。”
“這次你壓根兒沒時間被人下黑手。帶上幾張信用卡。我知道你有不止一張,因為我看到你的發票啦,就在汽車儀表板裡。”他像瘋了一樣忍不住想拖長最後幾個音,念成儀表波——霸——板裡。
“裡面亂七八糟,嗯?”卡倫鎮定自若地問。
“嗯哼,看起來活像是被狗咬剩下的鞋子。約翰,咱們洛弗爾見。”埃蒂掛了電話。他直勾勾地看著羅蘭捧著的紙袋,挑動眉毛。
“這個是窮男孩啥名字,好多蛋黃醬,呃,隨便是什麼啦。”羅蘭這樣對他說,“我想要正經點的沙司醬,但看起來沒有,希望這能讓你滿意。”
埃蒂翻著白眼,“天呀,真讓人胃口大開啊。”
“你真這麼想嗎?”
埃蒂不得不再次提醒自己,羅蘭幾乎毫無幽默感。“我真這麼想,真的。拜託。我可以一邊開著車一邊吃我的騾腸三明治。還有,我們得談談接下去怎麼辦。”
7
接下去怎麼辦,兩個人都同意,要把他們的經歷儘可能都告訴約翰·卡倫——在他所能輕易接受的範圍(以及理性)之內。然後,如果進展得不壞,他們就委託他帶上那張至關重要的手寫契約,讓他去找亞倫·深紐。還要特別指出:當他和深紐交談時,務必要單獨進行,為的是避開凱文·塔爾,那傢伙並不值得徹底信賴。
埃蒂還說:“卡倫和深紐可以聯手追查莫斯·卡佛,我還想告訴卡倫一些蘇希的訊息——秘密、私事什麼的——足以讓他說服卡佛相信她還活著。那之後嘛,儘管……好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那兩人對這件事情究竟相信到什麼地步。還有就是,看他們有多麼渴望在黃昏暮年效力於泰特公司。嘿,說不定他們能讓我們大驚大喜呢!我實在想不出卡倫穿著西裝繫著領帶,跑遍全國,還要用萬能扳手砸垮索姆布拉公司的招牌?”他兀自假想起來,腦袋不停地前後點著,像公雞啄米,最後笑著說,“耶。我能想象得出來。”
“蘇珊娜的教父可能是個怪老頭。”羅蘭則如此評說道:“只是異端的一種而已。這種人要是和你成為泰特,經常會自行其是,自說自話。也許我可以給約翰·卡倫什麼東西,那會幫助他說服卡佛與我們為伍。”
“神器?”
“是的。”
埃蒂的好奇心被勾起來了,“什麼樣的?”
可是,還沒等羅蘭開口回答,他們就看到了一樣東西,這令埃蒂慌忙狠踩剎車。他們已經行駛在洛弗爾境內了,車行於七號街上。就在他們前方不遠處,一個老人滿頭蓬亂糾結的白髮,步履蹣跚不穩。他身上裹著一件臃腫的衣服,幾乎毋庸置疑地該被稱為長袍。雙臂和雙腿骨瘦伶仃,佈滿鞭苔的傷痕。甚至還有化膿的惡瘡,暗紅的傷口如灼燒般星星點點。這老頭光著腳,該長腳趾的地方卻只見一對惡醜的黃色腳爪,其形其狀可怖猙獰。夾在他胳膊下的一條木製物事看上去枯槁易裂,很可能是摔斷的七絃琴。埃蒂心想,在這條鄉村小路上,沒什麼比這傢伙更不合時宜的了,至今為止,他們看到的步行者都是些正兒八經的在鍛鍊的人,凜然不可侵犯的姿態顯而易見,個個都裝束得一絲不苟,穿著尼龍慢跑運動短褲、戴著棒球帽、穿著T恤衫(有一個慢跑者的汗衫上還寫著這麼句標語:請勿拍攝遊客)。
那東西剛才還在七號街街沿上跌跌撞撞,現在轉過身來對著他倆,埃蒂不禁嚇得大叫一聲。它鼻樑上的一對眼睛鮮血湧淌,埃蒂立刻想到平底煎鍋裡的雙黃蛋。一隻大獠牙從鼻孔裡伸出來,活像鼻屎幹,只不過是骨頭做的。但是,不論怎樣,排除其他先不談,最糟糕的是,有一層慘綠的暗光烘托在這東西的臉龐上。活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