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標不是我,而是我旁邊的床頭櫃。靳君遲拉開抽屜,從裡面拿出一本檔案。
我看到封面上28號加粗字型寫著——婚前協議。
靳君遲直接將協議翻到了最後一頁,修長的手指敲了一下空白的地方:“簽字。”
“半小時後,恆隆對面悅然茶樓。”
“我要知道上面寫了什麼。”我知道自己現在是受制於人,就算是‘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我也有權知道里面的內容吧?
“條款有很多,你看完時間可能會來不及。大概的內容是,在登記結婚一年之內,你不可以提離婚;我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你不可以出軌。我說的出軌不單是身體上的,連思想上都不可以。否則,你手上啟正集團的股份就要劃歸到我的名下。”靳君遲的語氣很隨意,比平時談合約籤合同都要輕鬆。
爸爸在訂婚典禮之前,就把他名下啟正集團一半的股份給了我。之所以這麼做,一來算是一份嫁妝。還有就是,這些股份在結婚前給我,是我的婚前個人財產,即使將來婚姻出現了什麼變故也可以保障我的生活,這是爸爸給我的一種保護。但是,這件事處理得很低調,別說秦家的人不知道,就連董清清和桑筱柔也不知道。
世界上果然沒有不透風的牆,難道靳君遲從一開始就是衝著我手中的這些股份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