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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卡拉漢笑著說。但那事並沒有什麼好笑的。

“那天我還真找到了人力公司。第二天也找到了,第三天也是。然後我又喝醉了。這成了我那個夏天的習慣:清醒地工作三天,一般都是在建築工地上推手推車,或是幫搬遷的公司抬箱子,然後我喝一夜的酒,用第二天來恢復。然後又開始新的一輪。星期天不算在內。那個夏天我在紐約的生活就是那樣的。好像我到任何地方都能聽到埃爾頓·約翰的那首歌,‘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那個夏天這首歌特別流行。我只知道我到處都能聽到它。有一次我替卡威搬家公司工作了五天。他們管自己叫裝配兄弟。那是我七月份最清醒的幾天。第五天負責的人過來問我願不願意全職為這個公司工作。

“‘我不能,’我說,‘短期勞務合同明令禁止務工人員和其他公司建立超過一個月的穩定勞務關係。’

“‘哦,操他媽的,’他說,‘所有人都痛恨那狗屎合同。你怎麼想呢,唐尼?你是個好小夥。我覺得你能做的不僅僅是往卡車上搬傢俱。你願意今晚再考慮一下嗎?’

“我考慮了,順其自然的,思考又導致了喝酒,那個夏天總是這樣。酒鬼們總是這樣的。我還記得當時我坐在帝國大廈對面的小酒吧裡,聽著自動唱機裡傳來的埃爾頓·約翰的歌聲。‘你已經迷住了我,對不對,親愛的?'又開始工作的時候,我找了一家新的短期勞務公司,一家從來沒聽過那操他媽的裝配兄弟的公司。”

卡拉漢說操他媽的這個詞的時候總是帶著某種絕望的憤怒,髒話已經變成語言上最後一個避風港的人總是這個樣子。

“你喝酒,你遊蕩,你工作,”羅蘭說,“但在那個夏天,你起碼還有一樣別的事要做,對不對?”

“對。過了一段時間我才開始做那件事。我看見了好幾個——公園裡喂松鼠的女人只不過是第一個——但他們什麼都沒做。我是說,我知道他們是什麼,但要冷血地殺掉他們也不是件容易事。後來,一天晚上,我在巴特利公園看到一隻吸血鬼在吸血。我隨身帶著一把摺疊刀。他正進食的時候,我抄到他身後捅了他四刀:腰上一刀,肋骨中間一刀,背上一刀,脖子上一刀。最後一刀我用了全力。刀從脖子的另一側穿出,那東西的喉結掛在刀上,就像烤肉串上的一塊肉。那一刀發出了筋肉撕裂的聲音。”

雖然卡拉漢聽上去似乎若無其事,但他的臉已經面無人色了。

“家園後面的院子裡發生的事再度重演了——那人立刻就消失了,只剩下衣服。我料到會這樣,但總是要再次親眼看到才敢確定。”

“一個夏天不可能就這一次。”蘇珊娜說。

卡拉漢點點頭。“受害者是一個大約十五歲的男孩,看上去像是波多黎哥人或是多米尼亞人。他腳邊放著一臺收音機。我記不得放的是什麼歌了,所以那很可能不是‘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五分鐘過去了。我剛準備在他鼻子下面打個響指或拍拍他的臉蛋,他眨了眨眼,晃了一下,搖了搖頭,醒過來了。他見我站在面前,第一個反應就是去抓他的收音機。他把收音機像抱小孩一樣抱在胸前,說:‘你想要什麼,老兄?’我說我不想要什麼,任何東西都不要,我也不會傷害他或是捉弄他,我只是很好奇他腳下為什麼攤著一堆衣服。那孩子看了看腳下,便彎下腰開始去翻衣服口袋。我想他可找到事做了——足夠他忙活一陣了——所以我就走開了。這是第二個。第三個更容易一些。第四個還要更容易。八月底的時候,我已經殺了六個了。第六個就是我在米蘭銀行碰到過的那個女人。世界真小,不是嗎?

“我經常到第一大道和四十七街那邊去,站在路對面看著家園。有時我傍晚去那裡,看著醉鬼們和流浪漢去那裡吃飯。有時洛文會出來,跟人們談談話。他不抽菸,但口袋裡總是裝著幾包煙,他會把煙全發給來吃飯的人。我並沒有刻意在他面前躲閃,但我不覺得他認出了我。”

“很可能你的變化太大了。”埃蒂說。

卡拉漢點點頭。“我的頭髮一直留到肩膀,而且開始變灰了。還留著鬍子。當然了,我對服裝也不講究了。我身上一半的衣服都是我殺的吸血鬼穿過的。有一個吸血鬼是個騎腳踏車的快遞員,他有一雙上好的機車靴。不是巴利船鞋,但也幾乎是新的,而且是我的號碼。這雙鞋很耐穿。我現在還留著它。”他朝屋子那邊點點頭。“但是我不認為那是他認不出我的原因。洛文是專門跟酒鬼、吸毒者和流浪漢打交道的,他已經看慣了那些人身上發生的巨大變化,而且通常都是越變越差的。他已經習慣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