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了嗎?再說了,你都給我買了那麼多衣服了,我這輩子都穿不完了。”嚴默笑了起來,然後壓低聲音對我說,“哎,我想起來了,我想買個……”
“什麼?”我笑了。
嚴默這個完全對物質沒要求的人竟然也有想買的東西,真是太難得了;所以不論他說想要什麼,我都一定得滿足他。
“嗯……沒想好,不管了,你選吧,幫我給諾諾買個小禮物,玩具啊、衣服啊……什麼都行。”嚴默一邊想一邊說,說得很緩慢,一看就是在思考。
“嘁,原來是要給你兒子買東西啊!”我徹底把那份快餐推到了一邊,噘著嘴說到,“你不是剛給他買了把小琴嗎?又給他買東西?你不怕把他慣壞啊?!”
嚴默訕訕的笑了。
“嚴默,咱們可得說好了,”我靈機一動,對嚴默說到,“以後諾諾出生了,一定要從小給他立好規矩。”
“什麼規矩?”嚴默不解的問到。
“就是咱家的排位啊,你一定要告訴他,咱們家,永遠是媽媽排第一位,然後是爸爸,之後才輪到他嚴小諾呢!”
“啊?”嚴默好像有些吃驚,“這樣不好吧?媽媽是第一位的沒問題,不過諾諾可以排第二位,爸爸當慣老默兒了。”
“不行,沒有爸爸和媽媽哪兒來的他小子?嚴默,我可是很認真的,一定要讓他知道,是先有的爸爸媽媽才有的他,我可不想讓咱們諾諾跟好多孩子似的,以為自己是家裡的中心,什麼事情都得依著他才行。”我說著說著認真了起來,本來只是我的靈機一動,可是現在我卻覺得這種家庭排名很重要,當然,這個排名也可以是嚴默和我並列排第一,但絕對不能讓個孩子當第一。
那種時時刻刻都得以自己為中心的的孩子,實在讓人喜歡不起來,我好多同學家的孩子就那樣。
“……這個,讓我消化消化。”嚴默很糾結的說到,“那你繼續逛吧,多買點兒喜歡的東西,我得幹活兒去了。哎對了,別逛太晚了,早點兒回阿姨那兒,要是買了太多東西拿不了給我打電話,我讓Andy去接你……”
“知道了知道了,”我打斷了嚴默的嘮叨,“你趕快乾活兒去吧,記得晚上早點兒回家,明天去我們家別晚了。”
“嗯,知道了,愛你。”嚴默笑了。
“愛你。”
嚴默,你知道我有多愛你嗎?如果不愛你,我不會為你生這個孩子;如果不愛你,我不會去自討沒趣的去見你媽;如果不愛你,我不會擁有這麼多的愛恨情仇。
感謝我能遇見你、愛上你。
作者有話要說:
☆、第 269 章
吃過飯在百盛裡南樓北樓的又轉了好幾圈,我依舊不知道該給嚴默他媽買什麼禮物才好。
可是看看時間現在已經快4點了,如果再晚了去看她恐怕不合適,況且我今天晚上說好回家吃飯的,如果回去太晚了我媽又得叨叨我,於是我決定不再逛了,一會兒去百盛西門口的花店給嚴默他媽買束花兒算了。
一束百合,簡簡單單,卻也不卑不亢,正如我當下的心情一樣。
現在,我完全不覺得我有什麼該害怕的地方了。我並沒有做過什麼對不起嚴默他媽的事情,我和她兒子則是因為相親相愛才最終要結婚,而且當初在醫院的時候是她讓我好好照顧她兒子的,我如她所願做到了,所以我沒有什麼理虧的地方,為什麼要害怕?
我想,我那從我爸身上遺傳下來的流氓精神,在某些時刻也不全都是不好的,起碼這流氓精神可以給我勇於面對一切困難的勇氣。不論是在工作中還是生活中,有些時候人還是需要有些流氓精神的。
不過在酒店前的停車場,我還是換上了我那雙8厘米高的高跟鞋,對於我的個子我依然不自信,尤其是在完全像模特一樣高的嚴默他媽旁邊。換好鞋我又對著車上的化妝鏡再一次整理了妝容,確定萬無一失才抱起那束花朝酒店lobby走去。
可是腳剛踩到地面上,我才發覺這鞋有這麼難穿,大概是因為到下午了腳有些腫,加上剛才那雙寬鬆的船鞋讓我的腳有了放鬆下來的餘地,所以再一踩上高跟鞋竟然有一種站在刀尖上跳舞的感覺,那種疼……別提了。
到底是哪個變態發明的高跟鞋!
可是與此同時我又不由得想到了嚴默,我不知道他每天穿著假肢是不是也如同穿高跟鞋這麼難受,尤其是在他的腿破皮、紅腫或者淤青的情況下,他是不是也疼得走不了路呢?
可是這兩年來我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