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囂張的氣勢,直接由駐華公使向北京的總理衙門提交了和議草案。
日本提出的條件一共五條:第一,中國認明朝鮮國確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第二,中國割讓臺灣全島、澎湖、南澳以及附屬島嶼給日本;第三,中國向日本賠償軍費三萬萬兩庫平銀;第四,日本臣民可在中國各通商口岸城市從事各項工藝製造;第五,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日本船隻可以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從事商業活動。
日本的議和條件送達總理衙門不久,英國公使歐格那也將赫伯特方案送到李鴻章面前。
日本的議和條件和赫伯特方案根本矛盾處在於,日本要求割讓臺灣,而赫伯特方案卻保證了中國的領土完整,不過後者攫取全中國鐵路之要求實在胃口太大,甚至比割讓臺灣一島更讓清廷難以接受。李鴻章看完方案後大呼,這是要徹底掐斷中國自強求富之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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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章寫的比較晦澀難懂,大家看仔細一些就理解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 折衝
赫伯特方案提交總理衙門後,清廷中樞普遍認為路權實比臺灣更為重要。不過,清流大臣翁同龢卻認為臺灣不可失,“恐從此失天下人心”。
不過當下的選擇權卻不在中國自己手裡,在日本的積極運作和德國的暗中幫助下,歐洲四國尚未就是否使用武力作為調停之必要手段上沒有取得一致。
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急於和中國單方面達成和議,如此一來歐洲列強以損失日本利益來換取中國回報的計劃就可完全落空。
不過,日本的和議方案除割地一項外,其他各項也均為清廷感到困難的。
於是由李鴻章起草的一份說帖被送呈至日本外交大臣陸奧宗光面前,說帖內容分朝鮮自主、讓地、兵費以及通商權利四項。除承認朝鮮自主外,對其餘3項皆有所駁論。
如:“讓地”一項揭露日本的謊言:“日本與中國開戰之時,乃佈告各國說,‘我與中國打仗,所爭者朝鮮自主而已,非貪中國之土地也。’”
“兵費”一項說:“日本所索賠款,既名為兵費,卻無迄今所費詳細數目,雖非外人所能周知,諒較之所索三萬萬兩恐不及其小半。”
“通商權利”一項稱:“中國如準洋商在華開辦工廠,勢必盡奪小民生計,於華商所設製造廠極有妨礙,國家自不能不出力保護。如果中國以此等利益准予日本,各國皆援一體均沾之例,則華商之製造工廠立即擠倒矣。”
陸奧宗光讀完說帖後,認為“筆意精到,仔細周詳,將其所欲言者都盡情說了出來,不失為一篇好文章。”
而後,陸奧將說帖專呈首相伊藤博文,並與之相商。
兩人商議後覺得,和清廷打嘴官司怎麼都是一件耗時耗力的事情,當下迅速迫使對方就範才是最為要緊的。
於是,經過一番慎重考慮,並徵求了德國公使的意見後,對原和議條款進行了減讓。
主要是兵費賠償一條,由三萬萬兩減為兩萬萬兩;其次,口岸設廠一事可暫緩數年後執行,是為“保護期”。
日本駐華公使將修改後的和議條款送達總理衙門,並且對中方下達了最後通牒,稱“此為最後之條款,改無可改,若中方不允,則難免再開戰端。”
在這種情況下,李鴻章求於俄國和法國,因為他已經透過各種渠道打聽出“唯此二國持議最堅”,或者說只有俄國和法國是敢於以武力作為後盾迫使日本就範的。
在瞭解了中日之間和議的最新進展後,俄國外交部向英、法、德三國發出照會,要求就使用武力一事情儘快達成一致。如果各國不能達成一致,則俄國將放棄干預,並支援日本對於中國領土的任何要求。
法國由於和俄國達成了某種交易,因此全力支援俄國,表示願意以其遠東艦隊“作為聯軍之一部”。
英國由於擔心俄國徹底退出干涉後慫恿日本攻取北京,使清廷有覆滅的危險,因此格萊斯頓接受了俄國的建議,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將“考慮使用武力”。
當三國業已就動用武力達成一致後,德國就再次面臨選擇,但是且不說此時德國的力量不足以和三國爭鋒,即便實力足夠也不能、也不會因為日本的利益而和歐洲三大國鬧翻。
在這種情況下,赫伯特召見了青木周藏,轉達了威廉的旨意:“皇帝認為,武力干涉既成,則德國或者加入其中,或者置身其外。至於和日本聯手反對三國,眼下還是不行的。而就置身其外和加入其中兩相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