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而保持移民區的人口穩定,不至於出現大量破產,使人口回流到民族傳統活動區域。
而《退耕法》則重點針對陝西省、山西省的黃土高原,光是一個陝西,在地圖上看去。除了屁點大的關中平原還算富庶之外,其他一千多萬人口都集中在黃土高原之上。
黃土高原發生了三次大規模的生態破壞,第一次是秦漢時期。第二次是明王朝時期,第三次是清代時期。
整個黃土高原的植被被大量破壞,人們為了獲取燃料而大肆砍伐森林,為了養活更多的人口,而開墾更多的土地。
結果就陷入了越墾越窮,越窮越墾的惡性迴圈當中。
大量耕地都開在斜坡上,雨水一下就馬上發生大量的水土流失。每年從黃土高原流入黃河的泥沙佔90%左右。
而在陝西對岸的山西西部,情況也差不多。
同時山區裡面的人口,創造不了多少個人生產總值。個人生產總值對國家幾乎無貢獻,因為每個人都在忙著維繫自己的生存,創造不出什麼可以長久使用的重工業產品和建設成果。
因此國家要強制將黃土高原上的人口遷移出來。
但這種遷移也不是全面性的遷移,黃土高原上還是留有一些農業資源可以利用。但絕對不是發展糧食種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