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擾亂一下對方的心神。
他立時伏下。靜候。沒有動靜。但敵人肯定仍在。所以他要找出敵人的位置。連敵人在哪裡也不曉得,是斷斷無法反攻的。因此他將手機扔了出去。
此舉果然引來突襲。刀光一閃,敵人也因而暴露了他的藏身之處。李墨生立即使出了他的“殺招”:手指!
一根手指釘入那大漢額前,結束了對方的性命。那大漢迄死不明白,他那一刀因何未能命中?卻不知道李墨生的身形如果動起來,別說靠聽,就是靠眼睛看,以他的功力,也斷然無法看清楚的。
李墨生髮出一聲輕哨,竟做了一件事。沒有人敢在這時候做件事、去做這件事。那也本不是一件什麼大不了的事,只不過放在這時候做,如同找死。
他又站了起來,站立在餐廳的門口!在明知道對方有狙擊手的情況下站立在如同白晝,沒有任何遮掩物的餐廳門口!
看見李墨生的身體乍起,持槍的漢子立即射擊。著!
就在這時,李墨生在燈下閃了出來,手一動,“嗖”的一聲,一物疾飛了出來。
“噗”的插入他的咽喉裡。頂在他的下頷間。霍然正是剛才領頭的那個漢子手持的飛刀!
可能是因為力注於刀太烈太猛之故,整柄刀齊根沒入了他的喉管,好一會,才看到紅色的鮮血慢慢的淌了下來。
他的同伴驚叫了一聲,但反應已夠眼明手快,一把抄住這個漢子的槍,“砰”的放了一槍。
他看見漢子的喉裡格格有聲,已不能言語,遂一咬牙,對著他連開了兩槍,然後又向飯店內內開了兩槍,覓路就走。
忽爾,前面黑忽忽的人影一閃。他又立即放了一槍,那人伏了下去,他還待再開槍,但槍膛裡已沒有子彈。他身上也沒有子彈。子彈在倒下的漢子那兒。
他轉身想走,但一支槍已指著他的額頭。他登時再也不敢動一動。持槍對著他的,正是戴軍!
戴軍已經適時的趕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