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著暖壺去樓下打水,回來時聶笑已吃完午飯靠在床頭看書。
我見他看得入神沒敢打擾,剝去火龍果的皮,將其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放進小食盒裡。放輕動作晾杯水,呆會兒他渴的時候好喝。
我站得遠,倚著窗臺凝望唸書的他。他雙腿平放在床,課本置於大腿,時不時的翻上一頁與旁邊的筆記進行對照。
唸書時的他很認真,令人與張揚狂放聯想不到一起。
他擁有兩種極端,一:安靜,靜得使人心湖平靜;二,狂野暴力,燥動的讓人心臟“砰砰砰”劇烈跳動,彷彿胸膛隨時都有可能被火熱的心衝出熾熱的窟窿。
我用手肘支著窗臺,單手托腮,其實兩種極端我都不喜歡,如果能折中一下最佳。我想不靜不燥的他才最迷人,最讓人無法移開視線!
書這種東西我已經不接觸了,雖然畢業時間不長,但暫時還不想拾起。我的課功一向平平,不撥尖、不落後,卡在中間忽悠,與頭腦聰明的他無法相比。
他專心看書,無事可做的我就定定的望著他的側面。
不曉得過了多久,看書的他抬起頭,仰著脖子左轉轉、右轉轉。
見狀,我走到床邊端起水杯對他說道:“喝口水吧,歇會兒再看。”
他不語,接過,飲去一半將杯子遞迴給我,並道:“火龍果。”
我見他又低下頭看書,而他腿上的課本明顯佔去位置,盛火龍果的小盒無處可放。
我頓了頓,隨後從包裡取出牙籤盒,抽出一根紮上火龍果塊遞到他嘴邊,“張嘴。”
他啟唇含入口中嚼咀,嚥下後理所當然的說道;“還要。”
我朝天翻白眼,這小子真囂張,我給他洗衣服、做飯就夠可以了,現在還要喂他吃水果!我的手有點抖,氣得。
抿一抿唇,算了,看在他是病號的份兒上就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