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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憑趙老爺子的身份地位,知道兩孩子執行任務去了。老爺子很自豪,很驕傲。吩咐家裡人,為兩孩子準備的菜一個都不許動,要等他們回來。

話再扯回來。趙如風命令其他人員全部撤出結界,只留李滿屯、孫不武、韓冠陽與華寒舟。本次的屠宰工作由這四人負責,這是對他們擅自行動的處罰。不過,趙如風本人也留了下來。

吳痕也堅決要求留下來。按照他一貫的風格,不可能將危險留給兄弟,自己卻跑遠遠的。趙如風沒辦法,只得同意他留下。

吳痕做事向來是小心謹慎,謀定而後動。他提議:第一,搞一輛平板車,起碼載重三十噸以上。不管載重多少都一定要加長加寬,長要有三十米以上,寬要有七八米。如果沒有,就我們自己來加工。將龍放在平板車上,龍脖子放到車外便於宰殺。

第二,為了防止龍因痛或其它原因而被啟用。在龍的口腔、腹腔及四肢間安放炸藥。炸藥可以分別放在前後肢之間,然後用鋼絲綁住。稍一不對,立即引爆。

吳痕有點操心的是,會不會將結界炸塌?其他同學卻滿不在乎地說,管他呢,反正是張秋生這小子揀來的。他本事大,以後讓他再揀一個。

吳痕的第三條意見是找一些大盆或大桶,能裝十個立方水的那種。龍血一點都不能糟蹋了,不說大補嘛,龍血旺肯定是很好吃的。

第四條意見是製作專門的宰殺工具。前端應當是一個沿口鋒利的鋼管,後面是無毒的軟管,中間套刀具。宰殺時,鋼管與刀具一起刺進去,然後刀具拔出來,龍血順著管子流進桶或盆。

也不知儲物戒指確實是不留任何活口,還是從臘月二十八的夜裡到現在正月初九,一共十多天將龍憋的時間久了,反正這些龍沒一條是活的。而且還因為戒指的特性,任何東西放進裡面都保持原狀,這些龍血都沒有凝固。總之,屠宰工作進行的很順利。三天三夜,大家輪班工作,終於大功告成。

趙如風趕緊帶著李小曼回京城。再不走,今年的探親假就沒了。而荊長庚也帶著謝麗珠回省城。是的,他兩人也好上了。

荊長庚與謝麗珠的關係沒趙如風那樣順利。趙如風家非常歡迎李小曼,將她當作自家的孩子。

荊長庚的麻煩出在謝媽身上。而謝媽呢,女兒幹什麼事她都不滿意,純粹是自己折騰自己。謝麗珠去年考研,成績很好,被李小曼原來的導師錄取。碩博連讀,五年。李小曼告訴謝麗珠,讀書就好好讀,乾脆辦理停薪留職。

謝媽就老大的不願意。在單位混的好好的,你辦什麼停薪留職啊?等你讀完書回來,那職位還在麼?再說了,女孩子讀許多書幹嘛?老老實實找個男朋友,談兩年戀愛,然後就結婚有多好?

謝媽一方面埋怨大女兒,一方面也為她自豪。逢人就說,唉,孩子大了就是不聽話,這個時候還跑去讀書,還是博士生吔!我家兩個女兒,一個博士生一個本科生,唉,供不起啊!話是這樣說,口氣裡卻是掩飾不住的炫耀與自豪。

其實哪有什麼供得起供不起的?他們全家等於是謝麗珠一人在養著,謝爸的工資與謝媽開小店的錢算是他們的零花。

這裡還沒消停,那裡謝麗珠又將荊長庚帶回家。謝媽又不樂意了。大女兒終於知道找物件了,這當然很好。

第一千零一十章 高斯實渡劫

經常在修真無賴與大學教授兩種身份之間來回切換的高斯實,一盆洗腳水潑下去又後悔。這個,太不文明瞭,太沒素質了,從視窗倒洗腳水。於是趁下面的人還沒反應過來,趕緊關上窗戶縮回去。

王紹洋與洪明傑被水一驚,立即就原形畢露。大年初一的夜晚,大街上本來沒什麼人。人們都在家喝酒、看電視、打麻將、或拉家常呢,那時過年就這樣,不像後來玩的東西多。

王紹洋真的沾上張秋生一點點邊就立即走背運。本來很安靜的大街,突然就湧現出許多人,原來是附近電影院散場。大年初一出來看電影的基本都是年輕人,人群中立即就有人喊:“王紹洋!洪明傑!”

“抓逃犯啊!”“抓殺人犯啊!”這兩人的弒父事件在麒林引起的轟動非常大,現在幾乎人人都知道麒林出了這麼兩個孽畜。

王、洪二人慌忙奪路而逃,廣大群眾圍追堵截。王紹洋的匕首留在後媽的胸口,洪明傑掏出匕首揮舞著。群眾們隨手從路邊拿起各種物件當兵器,比如磚頭、酒瓶、掃把等等。

王、洪二人不約而同地在懷裡掏隱身符,他們才不管修真禁忌,在普通人面前照樣敢用法術。特勤組要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