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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哪兒啊,不過也快了吧。你仔細看看,到時候一定要來啊,你可是我最好的童年摯友。”曼曼一向外向大方,說到結婚也臉不紅心不跳的。

我翻開精美的卡片,是生日請貼,我這才想起自己已經多少年沒有過過生日了,手不由自主地撫向頸上那一條細銀。

“喂,水水,叫你那小男朋友一起來吧。”

“男朋友?”

曼曼眨著大大的眼睛嗔道:“你可別不記得啊,那會兒咱們打越洋電話,你說等情況確定了就把他的照片E給我看的,現在看真人不是更好嗎?”

“我……”

還沒等我開口,曼曼的手機就響了,她看了眼來電顯示,就捂著話筒到一邊講電話去了。

我當然記得,那是曼曼去了加拿大不久,一天意外接到她的電話,她第一句話就說:“談水水,你為什麼沒給我寫信?”

每次曼曼責怪我時都會連名帶姓的叫我,但是她永遠都不記得我是單名。我只好哭笑不得地說:“那是因為你沒給我你新家的地址啊。”

“哦……”她似乎覺得怪錯了我,不好意思地說:“那……那你拿支筆來,我報給你。”

於是,我就趴在電話機旁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寫下了曼曼在加拿大的地址。後來我當然沒有寫信給她,因為我不知道寄越洋信要多少分的郵票。她的電話越發勤了,每次我都會催她:“曼曼,越洋電話可貴呢,比長途還貴。”曼曼總是滿不在乎地說:“沒關係啦,反正我爸爸有錢。”

這一句話是她小時候說的最多的一句話,那時候很多小朋友都不這她,背後總說“曼曼最愛炫耀了”。只有我知道她這不是炫耀,她說的是事實,有些人就是見不得別人說事實,寧可聽信謊言。慢慢的這句話變了,其實也沒變多少,只是把“爸爸”換成了“男朋友”,再後來是“未婚夫”,我總是笑她,“什麼時候該變成老公了”。她只是笑,笑聲清脆悅耳,我聽的出來她是真的幸福。我記得我告訴過曼曼,如果和他有了結果一定第一個告訴她,可是永遠都不會有結果了。

這時曼曼收了線回來了,臉蛋紅撲撲的盡是笑意,抓了包對我說:“Joe來接我了,別忘了我跟你說的,一定要來哦。”說完很快揮著手疾步走了。

我坐在原地沒有動彈,我忽然很想把一切告訴她,把這麼多年來發生的全都告訴她,我要告訴她那個人不會回來了,我和他也不會再有結果了。

我瘋了一樣的站起來往電梯跑去,顧不得腿上的刺痛,跑的滿臉冒冷汗也不管,我只想把一切告訴她,告訴我最好的朋友。

曼曼跑的很急,而我多少因為腿傷的關係跑不快,終於跑到醫院大門口的時候哪裡還有曼曼的影子。忽然白色的車燈亮起,我下意識地望向那邊,依稀看到一輛深色的車子平穩地駛出大門,然後轉向燈一打,拐了個彎就不見了。

我就站在原地看了很久,直到冷風不斷灌進我的大衣,再滲進我的毛衣,我到底冷的受不住了,才轉身往回走。拖著越發刺痛的腿一步一步地往前移,一步一步,很慢很慢,我想傷口應該裂開了吧……

第二章

去參加曼曼的生日宴會已經是兩天以後的事了。我只去過她家兩次,叔叔和阿姨都很好,客客氣氣的沒有什麼有錢人的架子。羅媽媽我是見過很多次了,不過是在電視上,她是翻譯官,只要是一些重要首腦會議都有她的身影,我當時就覺得媽媽就當是她這樣的。

可是我還是不太願意去,因為我只要看到他們家鋪的白色長毛地毯我就不敢踩進去,一吃他們家的點心我就想再吃,於是後來也不怎麼去了,與其去了這般拘謹倒不如不去。

第三次來這裡又是一種別樣的感覺,只是如今我們都已長大了。天色有點冷,我不斷向手裡呵著氣,心裡想著幸好曼曼的生日在冬天,因為冬天的衣服不象春夏季的衣服那般色彩繽紛。我的衣櫃裡沒有漂亮的衣服適合參加宴會,身上的尼龍棉裙和款式陳舊的披風式大衣已是我能找出的最好看的衣服了,我也沒有高階的化妝品來掩蓋這一臉的蒼白。

看我站著沒進去,曼曼跑出來拉我:“站在外面做什麼,快進來!”

我一邊被她拖著,一邊下意識地看向她的穿著,外面罩著一件寶藍色的長大衣,襯得她的面板晶瑩剔透,領子豎的高高的,看不出裡面穿的是什麼。一頭微卷的長髮鬆鬆的挽起,顯得既高貴又不失嫵媚。大衣的質感很好,我一觸控到就知道,舒服極了。

正想著,不知不覺人已被她拉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