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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驚動了不少人,先前和她坐在一起的幾個女人也都不約而同湊了過來,嘰嘰喳喳亂問一通:“怎麼了這是?這是怎麼了?啊?發生什麼事了?發生什麼事了?”

思蘭把手一攤,裝出什麼也不知道的樣子,心說:“還是讓這個傻瓜自己去說吧!”

劉麗更氣壞了,邊大把大把抹著眼淚邊大吼大叫著,居然還唱上了:“老天爺呀!我招誰惹誰了?我結婚這麼多年在婆家本本分分,我和哪個男人好上了?我是那種人嗎?俗話說‘人要臉,樹要皮,一隻蒼蠅還懂羞恥。’我咋就成了那種不要臉的賤貨了呢?······”

眾人總算聽明白了是怎麼一回事,有些人憋不住就想笑。其中一個叫娟的女人甚至猜出了這是思蘭的伎倆——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是思蘭前不久跟她說的。然而劉麗可能忘了,她曾不止一次當面質對思蘭,她說思蘭瞧不起沈濤,說思蘭喜歡的是於金紅,至今他倆還有往來······

於金紅就是思蘭當年藉以傷害明宇軒的那個男人。當年那次不經意的擦痕不僅深深地刺痛了明宇軒,更植入了思蘭的心底,令她這些年都悔恨交加,充滿了自責。

“我,已經不是以前的我了,”當她得知這個可惡的女人到處張揚這件事時,她對那個學舌的人說:“我這種人對於真正存在的事從不計較當面背後如何點評議論,但對於莫須有的事,尤其私人情感方面的事,我會以更加尖酸刻薄的行為回敬給她(他),不管她(他)是誰,絕不留情。”

今天她果真做了,並且做得一點都不手軟。

她怎麼會手軟呢!她的心裡除了當年那個人再容不下第二個人。她已經傷害了那個人,她怎麼能夠容忍再有誰來玷汙這份情這份愛。

劉麗仍在鬧,站在思蘭家大門口,唾沫星子滿天飛。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