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能透過的可能甚微……畢竟,這裡和B面還是不一樣的!一股簡單的資訊,由神束線傳遞過去。又傳:不過,這一提案,卻是應有之義!至於人們如何選擇,那便不是我的事了。就好像……嗯,就好像是《三體》中,人們願意選擇程心一樣,自己選,就要自己受,我卻也不能代替任何人,代替他們選擇不是?
含沙言:B面中國的法,似和現今所知的,所有的法,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海洋法系,都不一樣。
風塵槓了一下:誰說的?漢高祖劉邦以約法三章而定天下,百姓皆服,奠定強漢四百年之基。劉邦之約法,便是異世之法也……
劉邦這人無賴、流氓、不講究,但卻是一個有本事的無賴、流氓,其見識、眼界都是不凡,更具有智慧。他做過亭長,對秦律、秦法的體系熟悉、透徹,他能審時度勢,獲取天下,更能夠知道秦法麻煩的地方——秦法太細了、太繁瑣了,所以就會導致一個現象。即熟讀律令的人掌握司法的解釋權,但普通人卻小心翼翼,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犯法。針對這一個問題,劉邦抓住了本質,所以才約法三章——簡單,所以每個人都清楚,知道怎麼做,心裡有個數,於是天下大定!
B面的法,或者說是B面的刑法,實際上用的就是這樣的“約法三章”,甚至於內容都沒有發生變化。
如果,說現在人熟悉的大陸法系和海洋法系是類似於秦法。
那麼,B面的法就是漢初的劉邦法。
劉邦約法的好處,就在於法條簡單、清晰,不操於人手。不管是七老八十的,男的女的,隨便抓出一個來,都能分辨人是否犯了罪。
這是針對於複雜的法律、條文百姓不能理解、記住,需要專人進行解讀,律法操弄於律吏之手的一種手段,是結合了劉邦親身之經歷,獲得的經驗、教訓……在法律的理解上,比之當下的學者、教授來,想來劉邦是更勝一籌的。因為他是一個有本事奠定一個王朝的王者,你可以說他流氓,卻不能懷疑他的能力!如果,讓劉邦來聽如今法律人士的某些說辭,只怕會拔出**尿他們一身吧?
法律,就是安定、穩定社會的工具。扯什麼哲學?扯什麼悖論?扯什麼倫理?扯什麼增加修訂?
如果法律的目的是安定、穩定社會的工具,那麼是不用如何修訂的。因為不穩定社會的因素就只有那麼幾個:
殺、傷、盜、搶、騙。
再多,又能玩兒出什麼花兒來?
如果,法律是一個階級統治另一個階級的工具,那就有的說道了……附加了統治目的,自然就會越來越複雜,增添一些不是那麼很讓社會安定、穩定的因素!自己作的亂子,再修訂補充,越滾越大,這是一;不讓人輕易明白條文,這是二,因為你不明白,所以我才好解釋,也所以,才有律師的生存空間,才有法律專家的空間……這是飯碗,已經成為了一個產業。
要複雜、要需要專業人士,所以才會有專業人士。人要吃飯,誰砸飯碗就跟誰急,一臉傲然的看著你,蔑視你,說你不懂。
所以,你才需要律師,才需要諮詢律師,律師才能活。
所以,法學研究才會越來越玄學,就差一起討論怎麼昇天了。
到底,都是一碗飯。
略有些複雜的資訊,傳遞給了含沙。含沙默了一會兒,才回應道:約法三章,大道至簡。當時天下初定,劉邦約法,只為快速的安定天下局勢。而事實上,他的確是成功的。就憑一個約法三章,他也是當世獨一無二的人物。項羽輸給他,不冤枉……一個人是龍還是蟲,扔進大海里,一下就現形了。
風塵:簡單,也同樣有一樣壞處——沒空子鑽。就三條,看起來寬泛、簡陋,但卻又涵蓋其中,大道至簡啊……
感慨了一句之後,風塵便不再想這個問題……開始饒有興致的聽女銷售人員的貫口!
一個皮箱放在地上,一手一版紀念鈔。
說是什麼什麼的紀念鈔,有很大的升值空間,非常搶手,已經是最後一套了,過了這村沒這店……神特麼的最後一套,每一次坐火車都是最後一套。風塵跟含沙互動了一句,含沙乾脆發給祂幾個笑臉。
女銷售戴著白手套,將紀念鈔取出來給大家夥兒看,有幾個感興趣的還花了幾百大洋買了一套。
連號的賣完了賣套裝,嗯,是真的有人買……
這些人的行為風塵不做評判,但女銷售雖然是一身列車員的裝扮,但實際上不是列車員這一點風塵卻是很清楚的。
這些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