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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野店

茶葉蛋、滷蛋三十文一個,酒三百文一碗,醬肉五百文一碟……崇山峻嶺夾出蜿蜒的羊腸小道,山體上可見蜿蜒出的路——路面向外傾斜出足有三十度左右,一邊是山,一邊是崖,一失足,便是萬劫不復:那路寬一些的地方還好,大概有三尺左右,窄的地方,人卻只能橫著、小心翼翼的挪過去——路不及一隻腳長,只是腳的三分之二。一個孤零零的野店,就開在這樣的幾條路交匯的,一片較為平坦的地段:

它很貴——但卻貴的有道理。一應的吃食、酒水,肩挑著送到這裡,都是用命在送,危險而辛苦。

這也是它的生存之道——這樣的荒野中,是甭想再看見第二家店的!

簡單的兩根立柱,一根門頭,兩根橫樑,五根碗口粗細的木頭,支撐起了這一家小店的骨架,屋頂上是用柳條編出的屋頂,抹了泥,裝了茅草,四周是用草蓆裹起來的牆,可以擋雨,卻未必遮風。前面孤零零的擺著三個桌子,桌上的漆面已經褪色,木紋也有開裂,後面則是存放食材,夥計休息的地方:

簡陋的可怕……

“這裡也有店?”

風塵、韓莎、張天野、安落、王佳樂也不飛行,便不斷的變換、糾結,以輕身之法一路西來,竟是在這一片絕跡之中,看到了一個野店……還看到了“路”上的人——大約是走慣了這樣的路,顯得頗為大膽。

挑著一個大罈子,一臉絡腮鬍子的壯碩漢子行走在那不足一隻腳長的,向外斜著的山路的時候,竟然是如履平地,步伐輕快。山道的“險要”二字竟如一種錯覺一般……不存在的。

“還有人騎驢,驢敢走?”一隻驢從視野的盲區拐出來,那是一頭毛色黑亮的驢,驢背上橫跨著一個老頭兒,一會兒的功夫,驢就走到了那一段險要處。感覺驢走的慢了,老頭兒呵斥了一聲,就又眯上了眼睛。張天野張張嘴,只憋出了兩個字——“佩服。”若是他,還是凡人的時候,是絕對不敢這麼玩兒的。倒不是怕,而是君子不立危牆——何況,是自己找的危險呢?

驢敢走不敢走?這驢很“二嘎二嘎”的就過去了。一路帶著老頭兒停在了野店的門口,老頭兒看了一眼被風吹的搖晃的,一大片牌子。

一口口音帶著腔調:“一碗清水,兩個茶葉蛋。”

“等一下……”

做的是獨門的生意,是以夥計的態度並不如何好。過了一陣子,才用盤子裝了兩顆茶葉蛋上來,還上了一碗清水。在這裡,水同樣是要錢的,只不過水的價格要比酒便宜很多,但也抵近了茶葉蛋。

童叟無欺的是所有的價格都寫在了門口一塊一塊的竹牌上,人一進來就能看見。絡腮鬍只是後一腳便過來,人走的卻不如驢快,剛過了那一段窄路,就被超了。絡腮鬍進了店,便到了櫃檯,喊:“小乙哥兒,酒我給你送過來了。這兩天的應該夠。下一次我還照著時間給你送……對了,衙裡的王頭兒讓我給你帶個話,留意一下來往的客人,如果是有江湖人,記得傳一下訊息……”

小乙哥振奮了一下,問:“怎麼個情況?”邊麻利的將酒放了進去。

“不是很清楚,就聽說了一嘴,好像是怕有人劫獄。之前不是有個人告楊家?那是江湖人,還有些名號,肯定是擔心了……”

“你說也是,那楊家是咱們能招惹的?”

小乙哥兒說完,就變得愁眉苦臉了:那楊家是能招惹的?同樣的,江湖人也是不能夠招惹的。嘆一口氣,說:“哥哥誒,你怎麼就沒把這句話忘了呢?你來和我一說,我這裡可就,哎……”這王頭兒的一句話傳過來,卻等於是把他放在了火上——得罪了王頭兒,就等同於得罪了官府,得罪了楊家,這一片地方是混不下去了,說不得還要背官司亡命天涯:亡命天涯他倒是不怕,左右也是孑然一身,天下之大都可以去的。若非是孑然一身,又有誰在這裡開店呢?

但得罪了江湖人……會沒命的。

但這兩頭,始終是要得罪一頭兒的——

小乙哥兒心裡想:“還是先答應下來,然後捲鋪蓋跑吧。這是沒法兒幹了。”得罪了江湖人要跑,也不能指望王頭兒的救援和承諾,得罪了王頭兒也要跑,那麻煩一點兒都不比江湖人來的小……衙門中人的胃口,卻比江湖人還要可怕,更不講絲毫的信義。

絡腮鬍也是無奈,說:“我不告訴你,我便吃掛落。旁人的話我敢當不聽見,王頭兒的話我不敢不聽見啊。”

“……”

老頭兒用一雙筷子慢條斯理的將兩顆雞蛋夾成了四瓣,蛋清、蛋黃的剖面看起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