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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大保對家裡的事業不管不顧不說,對兩個孩子也全然的不在乎。還是吳氏一邊勉力支撐商鋪,一邊教導兩個孩子。最終,在不到四十歲的年級上,就患病去世了。

從此,陳家的家勢全面的敗落,店鋪破產倒閉,房子為了還債也賣給了別人家。而一直自怨自艾的陳大保也填了一個新毛病,那就是虐待自己的子女。

陳立姐弟長到十四歲那一年,陳大保攀上了伍朝宗的高枝。原因不是別的,因為陳立的姐姐長大成人,繼承了母親的美貌,一個偶然的機會,被伍朝宗手下的狗腿子知道了。從此,陳大保就成了伍朝宗的便宜老丈人,舉家遷往松滋縣。

伍朝宗五十歲的人了,不僅有正妻,其他的妾室也是一大堆。年紀輕輕,不過才十四五歲的陳家女孩進了伍家之後,很快在後宅爭鬥中被波及,最後不明不白的死去了。

陳大保雖然對自己的孩子沒有任何的關心,可是在有心人的挑唆下,他跑到伍家想要討個說法。伍家在荊州地區赫赫有名的家丁還真不是蓋的,三拳兩腳的,就把個陳大保給打死了。

十四歲的陳立,這就這樣徹底的變成了一個孤兒,在縣城裡以討飯為生。可能是老天爺看他可憐吧。陳立在大災之年等到了復興軍的到來,被複興軍接納,進了少年營。

還是在一天王書輝到少年營檢查工作的時候,穿著一身灰色制服的陳立突然向王書輝發問,“復興會既然是給天底下來百姓主持公道的。我有天大的冤情要請復興會給我個公道!”

身材瘦弱的陳立給王書輝的印象很深。因為這個十四歲的少年,是整個少年營裡學習成績最好的。雖然他身體瘦弱,可是他不僅學習成績最好,在軍事訓練方面的成績也最優秀。王書輝發現,這個小孩子身上有一股不服輸的勁頭。

王書輝當然是要給陳立主持公道的。可是陳立的回答也讓王書輝感慨良多。他沒有要求王書輝殺掉被俘虜了的伍朝宗,而是要復興會大庭廣眾之下,給他的姐姐和父親一個公道。

陳立的要求,給王書輝提了一個醒。地主們的罪行,真的僅僅是佔有了土地這麼簡單麼?

不是的。地主的邪惡,封建地主階級的邪惡性在於,他們獲得生產資料的手段和過程,是充滿了血腥的。每一個在地主奴役的老百姓,不管是間接的還是直接的,都是地主土地兼併過程中的犧牲者。

王書輝對此有了反思。自己總是教導復興會會員要相信群眾,支援群眾。那麼,憑著群眾對於地主的深仇大恨,自己就沒有道理認為群眾缺乏和地主決裂的狠心。

這就是王書輝建立復興會審判體系的開始。

。。。

第174章 審判2

“法律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全文字閱讀】網這話是什麼意思呢。這話是告訴我們,誰說話好使,誰就制定規矩,這個規矩體現的就是誰的想法,維護的就是誰的利益。”

“我過去對大家說過,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大家也都明白了,誰掌握了槍桿子,誰就能說話好使。所以,從這一點上說,我們復興會掌握了槍桿子,我們復興會說話就好使。我們復興會制定的規矩,就是法律。”

“我們復興會,是為天底下所有的窮兄弟窮姐妹,是為勞動人民,是為了人民群眾謀幸福、謀利益的。我們復興會代表的是人民群眾的利益。那麼,我們復興會制定的規矩,我們復興會制定的法律,就要體現人民群眾的想法!就要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1622年·王書輝·《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李二牛從枝江縣來到松滋縣,原本的任務是在松滋縣建立起一套警察系統來的。本來,因為松滋縣現在的工作重點是三項工程的建設。所以,松滋縣的警察部隊的建立工作,就一直非常的緩慢。

可是在這種情況下,師尊王書輝又給他增加了另外的工作:和幾個復興軍裡的參謀們,一起搞一套審判制度來。

在復興會里,一直貫徹的是這樣一個簡單的邏輯。地主佔有了大量土地。百姓沒有土地,被地主們盤剝。復興會是為老百姓服務的組織。所以,復興會就要剝奪地主的土地,把這些土地用來養活老百姓。

一般來說,在這個簡單邏輯下,地主是一定會死去的。這個原因真的非常簡單。你要剝奪地主的土地,地主是不可能乖乖的接受你的剝奪的,他們一定會反抗。反抗的結果,自然就是被送上絞刑架的下場。

老百姓仇恨地主,對於地主被吊死,一向是歡欣鼓舞拍手稱快的。復興會也知道自己是在為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