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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陳立今年十五歲,原本是大冶縣人。他的父親陳大保是個讀書人出身。因為一直沒能考上舉人,這個陳大保就棄學經商,開始做起買賣來。

在封建社會里,商人的身份真的很奇特。在統治階級內部,商人這個身份在嘴上被那些人所鄙視。說商人全都“囤積居奇”,“無奸不商”。可是在實際生活中,做商人的人,往往都是這些嘴上罵著商人的人。

以在現在風頭最盛的東林黨來說,超過百分之五十的東林黨人,不僅是大地主,而且還是大商人。

這些商人主要從事是三個方面的生意。一個是紡織業,一個是鹽業,一個是糧食買賣。

其中紡織業方面,他們貿易物件主要是針對老百姓的。其中一些大商人,還涉足對外貿易,把自己的產品遠銷外國。依靠著他們在朝廷中的代言人,打著“不與民爭利”的招牌,他們一直對抗朝廷向他們徵收的商稅。

鹽業買賣就不用說了。官私兩鹽他們都要插足,名垂明清兩代的兩淮鹽商就是這麼來的。

這些人做的第三項買賣才是最無恥黑心的買賣,那就是糧食生意。

為什麼我們要說地主們的糧食生意最無恥最黑心呢。在這裡,我們就說一說在張居正的改革之後,他們的做法。

張居正改革的核心,是不再徵收實物稅,對稅收實現貨幣化。不再從老百姓手裡收糧食,而是直接收銀子。

如果你是個農民,你不是那些舉人進士,可以完全的免稅,所以你是必須要上繳皇糧國稅的。

但是,作為一個農民,即使你獲得了豐收,可是你也沒什麼錢啊。想要交稅,你就必須把自己手裡的糧食賣掉換錢。糧食一般賣給誰呢?只能賣給本地的糧商。

本地的糧商,就是那些大地主們。

在大明朝的南方地區,一般要收兩次的稅。一個是夏稅一個是秋稅。這兩個稅收,都是要在夏收和秋收之後開始徵收的。我們在這裡不說身兼地主和糧商的當地土豪劣紳是怎麼把稅收轉嫁到自耕農和佃農頭上的。我們只說這個稅收的問題。

在夏收和秋收之後,老百姓手裡有了糧食。為了能夠交稅,他們都非常著急的想要把自己手中的糧食賣掉。這個時候,就形成了賣方市場。

身兼地主的糧商們自己手中就有大量的糧食,所以,他們一定要努力的打壓糧價的。他們用低廉的價格買入糧食,這就導致了農民不得不把更多的糧食賣給地主,以此完成稅收。

這樣一來,農民手中留下的糧食就變得很少了。

農民們留在手中的糧食不能餬口,一到了青黃不接的時候,他們就必須向低價購買了他們糧食的地主兼糧商們,去買糧食餬口。這個時候,就變成了賣方市場。

地主兼糧商,就會用高價把他們用低價從農民手中收購的糧食賣給農民們。

很多地少的農民,和那些一點地都沒有的佃農們,就必須向地主借高利貸。

高利貸是驢打滾的。一年過後,自耕農就變成了佃農,而佃農就變成了農奴了。地主,就是這樣變成更大的地主,自耕農就是這樣變成農奴,最後,整個中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就都掌握在了大地主們的手中。

你看,賣布的人是地主,賣鹽的人是地主,賣糧食的是地主,放高利貸的也是地主。這就是為什麼說封建社會的核心是封建土地制度,封建社會的統治階級是封建地主階級的原因。

地主們手中掌握了人,掌握了物,掌握了一切生產資料並使農民們變成了依附他們生存的農奴。他們幹什麼都是獲利的。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說,階級社會是個贏者通吃社會的原因了。

陳大保可沒有多少土地。作為一個自耕農出身的讀書人,陳大保的個人能力也不強,可是他開的小店卻生意興隆。這不是沒有原因的,那是因為他娶了個精明能幹的老婆。

陳大保的老婆吳氏身世很離奇,她是在十六年前在一場大饑荒中,從外地逃荒到了大冶縣的。雖然為了在災年中自保,吳氏毀了自己的容貌。可是即使如此,吳氏豔麗的容貌,還是被陳大保相中,出手救了她。

出於一種報恩的心態,吳氏嫁給了三十歲還沒有結婚的陳大保,給他生下了一兒一女。其中的兒子,就是陳立。

一個人要是做一件事情不能成功,一般來說,他做什麼事情都不會成功。陳大保讀書不成,經商也沒什麼本事。整個陳家的商鋪都是吳氏支撐。即使如此,陳大保還是怨天尤人自憐自惜,以為自己是個懷才不遇的大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