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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部分

的骨幹力量。

馬家村的村委會產生之後,商毅接見了村委會的全體人員開會,先將眾人勉勵一番,然後又鼓動大家齊心協力,建設好人民公社,同時商毅又和馬良單獨談了一次話,表揚了他前一段時間的表示,並鼓勵他好好幹,努力在農民講習所裡學習,當好這個村長,帶領著鄉親們過上好生活等等。

隨後,商毅將李定國和他所在的營留下,一面籌建人民公社,一面和村委會一起,付責丈量土地和重新分配的事情。其他人都回到杭州,繼續處理公務,而商毅則趕到鹽場,去視察那裡的情況。

第一七六章 鹽場(上)

海鹽遠在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就已置縣,因“海濱廣斥,鹽田相望”而得名。

在歷史上,鹽業生產,一直都是海鹽縣的基本產業之一,早在秦漢時期,製鹽業已相當發達,兩千多年以來,一直東南沿海著名的產鹽中心之一。不過在商毅穿越之前,海鹽縣因為縣境的海岸線內移,海水含鹽成分淡化,因此在1981年底,停止了產鹽,徹底結束了長達數千年的鹽業生產。但在這個時空裡,海鹽縣依然是一個產鹽大縣,毎年產鹽高達數十萬石,幾乎供應著整個長江中下游流域的食鹽需求。

鹽是人維持生存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同時和糧食一樣,在商品經濟落後的古代社會,也是一種可以充當流通交換的物資。因此商毅早就把目光盯上了產鹽業。既然海鹽縣裡這麼一個豐富的資源,商毅自然就不會放過,既然馬家寨控制了二個鹽村,那麼打下了馬家寨之後,商毅自然就要把這二個鹽村控制在自己手裡,進而控制整個海鹽甚致是嘉興府的產鹽業。從而也做為一項自己的重要財政收入來源。

宋代時,海鹽縣設有鮑郎、海沙、蘆瀝三個鹽場。不過在明代,蘆瀝鹽場劃歸為平湖縣所有,海鹽縣只剩下鮑郎、海沙兩個鹽場,而被馬家寨控制的二個鹽村,都屬於海沙鹽場。因此將馬家寨的事情處理完之後,商毅立刻帶人,趕到海沙鹽場的乍浦西村,視查這裡的海鹽生產情況。

海鹽縣的鹽業生產組織分場、團、灶三級。場是管理機構,也就是俗稱的鹽衙門,官員稱鹽場大使,隸屬地方的提舉司管。團是鹽民集居之地,各灶戶聚於一團之內,並設關防其漏私,故沿海不少地名以“團”命名。灶就是灶戶,設灶煮鹽的人家,灶丁即燒鹽者。

商毅來到乍浦西村就是一個鹽團,團頭正好也姓嚴,叫嚴受益,他也參加過馬家寨的批鬥大會,而且還上臺揭發了馬家父子強佔乍浦西村的鹽團,壓窄灶戶的事情,還打了馬賀強一巴掌,心裡覺得非常痛快,對商毅也充滿了感激,因此聽說商毅的大架到了,趕忙帶著人出來迎接。

雙方見面之後,互相客氣了幾句,商毅才問起鹽場的事情。

嚴受益也十分詳細的向商毅作了介紹。原來海沙鹽場的範圍極大,一共有十二個團,乍浦西村有兩個團,海沙鹽場每年的出鹽量極大,至少都在五萬引以上,有時還能達到六七萬引,而嚴受益所帶的這個團有鹽丁五百多人,一年可以出鹽四千引到五千引。而海沙鹽場的鹽額是“三萬六千七百五十引,攤到嚴受益所帶的這個鹽團,是三千零六十引。也就是說乍浦西村的這個鹽團毎年至少可以多產一千引以上。

“引”是產鹽單位,一引拆合三百斤。而且按明朝的規定,鹽場是採取折色繳納的制度。也就是說鹽丁們並不需要直接向官府繳納額定的鹽,而是將鹽折成米或者銀子。按規矩是每一引摺合米一石,後來又把折米改稱了折銀:先把鹽摺合成米,再按米價摺合成銀子。

鹽稅折色繳納,對鹽丁們來說有一定的好處:鹽業生產不再受官府的監督控制,只要按時繳納了鹽課,其地時間就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既可以發展副業,也可以多產鹽。因為鹽是不愁銷路,因此多出鹽之後,自然會有商人上門要來購買,而且收購價格往往要比官府的折色還要高一點,如果趕上了好行情,那麼鹽丁的日子其實還能過得不錯,如果有人不想幹曬鹽的活,用經商或者墾荒的收入來繳鹽課銀的也可以。

現在浙江地區的一石米都在在二兩白銀以上,因此這個鹽團每年多產的鹽都可以價值二千兩白銀。因此從理認上來說,一個鹽丁一年下來以掙到二三十兩白銀,在農村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可觀的收入,至少可以達到小康的生活水平了。

但商毅卻看到乍浦西村的房屋都十分破舊,而嚴受益和其他的鹽丁一個個都面帶萊色,衣服破舊,和其他村子相比,並沒有什麼兩樣。這確實有些出乎商毅的意料了,因此商毅也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