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交納一份財政報表,接受所有社員的監督。
五、對於新開墾的荒地將分為兩種,一是由公社統一組織進行開墾生產,這樣的土地歸商家軍所有,產出按三三分配,甴社員自行開墾的荒地,則由各戶自己所得,但在開荒之前,必須要上報公社備案。並做為每戶稅收的依據。否則公社將不予承認。
和另一時空裡的人民公社制度相比,兩個最大特點,“大”和“公”,商毅基本都放棄,主要是引用人民公社的組織行政結構,同時也洠в薪��型戀囟際瘴��校�敵洩�ヒ簧��柿瞎�縊�兄疲���┟癖A嫋俗粵艫睪拖嗟貝蟮淖災饜浴T詵峙渲貧壬希�裁揮嗅娪黴ぷ手坪凸└�葡嘟岷希�故且園蠢頭峙湮��潁�嗬投嗟謾�
當然這些改變都是商毅參考了另一時空裡對人民公制度的後續改革和完善措施,雖然這些措施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人民公社制度的弊病,在保留了人民公社能集中力量的基礎上,還是能夠充份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比最初的制度要顯得靈活的多。
當然這五點規定只是一個大體的框架,下面還有許多細則,如公社、村委會的職權範圍、社員能夠亨受那些福利待遇以及義務等等,因為過於繁瑣,因此商毅並沒有在大會上公佈,以後將會以檔案的形式,下傳到公社以下各村的村委會。
第一七五章 人民公社(下)
接下來,商毅又宣佈二條新的稅收規定:
一是從即日起,廢除以前的所有稅賦、加徵和差役。在第一人民公社內,將實行二年免稅,第三年起,才開始徵以田稅,起步定為三十稅一,以後再視實際生產情況,逐步增加。而田稅徵收的俱體形式,以後再製定詳細的條款。但洠в姓憬�鼙��姓�鏡腦市恚�胤秸���顧階栽黽鈾案場⒓優傘6�鉅勱�曬�緄撓黴ぶ貧壤創�妗�
二是在田稅未徵收的時候,各村所產的糧食作物將由公社以當市價統一收購,只有公社確定不收購的作物,各戶可以自行處理。而公社在收購時,將使用民政司發放的統一容器為標準,免除所有火耗、拆色、堆尖踢斛手段,違者必將嚴懲。
先前宣佈成立人民公社時,百姓們的反應不大,只有商毅提到公社的土地分配方案時候,才引起了人們的一些動靜,但這兩條規定公佈之後,立刻嬴行了臺下的百姓們的一遍歡呼聲。
中國的農民雖然思想簡單,但其實都是十分精明的,光憑會忽悠是沒有用的,任你說的天花亂墜,但再沒有給他們帶來任何實質性的好處之前,他們是不會輕易擁護某項制度的。因此百姓們對什麼人民公社制席並不怎麼感興趣,再他們看來。什麼社員小組、村委會,不過都是過去的鄉老、里正之類換個名字罷了,和自己並沒有多大關糸,自己以後還是該幹麻幹麻。只有關糸到他們自已切身利益的事情,才會感興趣。例如:分田、免稅、減役等。
馬家寨連同周邊十七個村子總計有二千六百多戶,人口約一萬兩千多人。耕地約有十六萬畝,其中超過半數都被馬家霸佔,而農民大多都是佃農,真正擁有自己土地的農戶,不到一千戶,而擁有三十畝地以上的,還不到三百戶。絕大多數擁有土地的農戶也都在十畝以下。
按朱元璋制定的標準,明代一畝地是按一步寬,二百四十步長計算,明制以五尺為一步,按工部尺,一尺為三十一厘米,因此折算成公制,一畝就是五百六十平方米,和現代的一畝六百六十六平方米相差不遠,因此在正常情況下,三十畝地足夠養活一個四到六口之家。
商毅在制定分配土地方案上,設制上限數額的目的,是為促進農村分家曾戶,一方面是擴大稅收和勞動力來源,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出現幾世同堂的大家族,因為一旦分家獨立門戶,那麼家族的凝聚力就會大大減小,可以有效的防止某些家庭因為人員眾多而逐漸形成龐大的家族勢力。而只給結婚的家庭分配土地,是為了防止農民為獲得的土地而假離婚。在鑽空子方面,中國人例來都是十分精明的但從總體來看,按這樣的分配方案,絕大多數農民都能或多或少的獲得一些利益。因此農民對商毅的土地分配製度十分擁護,連帶著自然也支援人民公社制度了。
而後來的兩點新稅收規定,則實打實的讓百姓受益了。中國古代制定的稅收都並不高,一般都在十五稅一到三十稅一之間,最高的也就是十稅一,這也是農民能夠承擔得起的。
但在實際的操作中,卻往往變了調。一是一些侵佔了大量土地的大戶不交田稅,而地方政府為了完成稅收,不得不把他們應交的那一倍份都轉嫁到普通的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