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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鼓鳴冤?
張陵看著下面神色各異的屬官,臉上露出淡淡的笑容,辦理訴訟案件他也不是生手,以前在縣令任上辦過,後來在滄州別駕的任上也辦過,其實老百姓的案子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真正的謀反、謀殺之類的案件並不多,否則這天下豈不是亂了?
儘管在這種日子,發生‘擊鼓’事件未免有些掃興,可該升堂還是要升堂,坐在大堂上的自然是張陵,其他人則在一旁落座,其中就屬安定縣令費如晦心中忐忑,不知道那告狀人是否是自己的治下。
衙役將擊鼓的人帶上堂,還沒等張陵問話,那人已經哭拜於地:“青天大老爺,您可得給小民做主啊”
這人大概是四十歲左右,不過頭髮卻早已經是有些灰白了,面容本來就有些木訥,此時臉上淚水橫流,看著張陵也有些難受……這一個大老爺們哭哭啼啼的,感覺真的很膩歪。
當看到後坐的‘青天大老爺’是個嘴上沒毛的年輕人時,那個跪著的中年人第一反應是向四周打量,確認自己是不是進錯了地方,然後眼神才躲躲閃閃地看著張陵那身官服,眼中露出幾分畏色。
“大老爺啊,請為小民做主啊”說著,中年人又開始‘嗚嗚’地哭了起來。
張陵看這個中年人只是一味地哭,卻不說明到底是什麼緣由,便有些好笑又好氣,他‘啪’的一聲拍響驚堂木,道:“你有何冤屈,可有狀紙遞上?”
“啊?噢,有。”
中年人被驚堂木的聲音響了一跳,倒是立即止住了眼淚,從懷裡掏出一張摺疊得像是豆腐塊似的狀紙,顫顫巍巍的展開,高舉在頭頂上。
張陵叫人接了,就著案子仔細看了起來,看著看著,面上便閃過一絲異色,他朝堂上那幾位縣令看過去,最後視線落在安定縣縣令費如晦身上。
費如晦的額上立即冷汗殷殷,有些坐立不安起來。
張陵卻是沒有立即問詢,而是先命人將那訴狀遞給費如晦,讓他先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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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亂世 第四百零七節 家產糾紛
第四百零七節 家產糾紛
說起來,這個案子本身不是什麼疑難大案,只是一個因家產引起的糾紛。告狀人叫王東誠,就是安定縣人,與被告人王順義是弟倆。王順義是兄長,二十五年,王順義打架傷人,被官府抓捕入獄,判了六年,出來之後在父母兄弟的幫襯下,討了一房寡婦為妻。當時這王順義從獄裡剛出來,分文皆無,王家只有一套房產,生活來源全靠王老爹和王東誠在外做點兒小本經營維持,王順義這結婚的費用有一大半倒是王東誠掏的,只是這家沒分,倒也不能說就是王東誠的錢。
結婚一年後,王順義的嫂子便露出潑婦本色,和公婆時常吵鬧,公公王仕才生性木訥,婆婆王徐氏氣性甚大,動輒被氣得臥床不起,偏生王順義對那女人百依百順,反倒過來向父母兄弟央求著分家。
王東誠的脾性有些像父親,木訥少言,而且生性至孝,反倒向父母進言,最後王仕才、王徐氏和王東誠三人將大屋讓了出來,三個人去外面租了一間小門面房,父子倆做起一些小生意,四年後,又傾全力買了一套宅子,王東誠也在新宅子落成之後結婚,討了一個姓莊的女子成婚,就是王莊氏。
這套院子嚴格地說,當時是王氏父子二人合夥買的,但在結婚當日,王順義就曾說過,這房子在父母去世之後歸王東誠所有,而且在婚後不久,王仕才又將自己的一筆積蓄給了王順義,並且言明這筆錢交給他後,這套宅院將來就徹底歸王東誠所有。
四年前,王徐氏過世後,王仕才大病一場,不過四年,也去世了。孰知老人剛剛入土,王順義便拿著一絲所謂的分家文書去縣衙將王東誠告上了大堂。
按照分家文書上所說,王東誠的這套宅子是屬於王仕才所有,只分給王東誠一間廂房,其它的都歸王順義所有,這就是案子的始末。
張陵看著費如晦,問道:“費縣令,這王東誠自陳是安定縣人氏,被兄嫂誣告上公堂,貴縣的判罰有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