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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見哪些人、辦哪些事、帶哪些東西。

不過最重要的,是要帶夠錢。當他把要提的數目跟利賓說出來的時候,利賓都嚇了一跳。

“三十萬兩?”利賓吃驚地看著他,

“也還不止三十萬,”關卓凡嘆了口氣,“我在啟翁的海關上還提了十五萬,在劉松巖的糧臺上也提了十五萬。”

“六十萬!”利賓的眼睛都瞪圓了,“逸軒,你回一趟京,做什麼要花這許多錢?”

“做什麼?”關卓凡也把眼睛瞪起來,“自然是行賄。”

“哦,哦。”利賓不吱聲了,默默盤算了一會,說道:“今天大約是來不及了,明天我親自送過來。還好我把你的錢放在渣打,若是在哪個錢莊裡,怕是調頭寸都要十天半個月。”

六十萬兩,公一半,私一半。關卓凡心說,老子這回要大大破財了,扈晴晴的那個保險櫃裡,也已經空了一半。

“你吩咐的事,我已經派人到香港,發了電報給山度士。”利賓的眉宇之間,微帶憂色“這次你要在京裡花這麼多錢,那一件事,或許是可以辦成功。只是在我而言,真不知是該盼你辦得成,還是盼你辦不成?”

“利先生,不必替我擔心。”關卓凡心裡感動,面上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