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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之中,沒少幹撒潑耍賴的事兒,靠著蠻橫也佔了不少便宜,此時將這習氣帶到了公堂之上。更何況自持有人撐腰,放起刁來百無忌憚。

但畢竟是原告,陳知縣也不能一味的去打。不打被告只狠打原告,那偏袒痕跡未免太重了,有損形象,智者所不取也。

李佑看火候差不多了,也該出場讓這無賴見識見識世面了。就上前一步道:“大老爺,我也有狀要告,就告那範五強盜、誣告兩項罪狀!”

陳知縣心道,你也真不傻,便對李佑說:“詳細道來!”

哪能詳細說,言多必失啊。李佑只是簡單說範五夥同範娘子搶了他的帽子,是為強盜罪,證據就是範五自己主動拿出來的帽子;至於誣告罪,眾人剛才都看見的,也不必多講。

陳知縣將驚堂木重重一拍,大喝道:“範五!李佑反告你兩項罪名,你認罪否!”

甚麼,問我認罪否?我成了被告了?饒是範五光棍無賴此時有些發傻,反應過來後,堅決不能認啊!又是一頓哭天搶地,大喊老天無眼。

“官法在前,刁民還敢不認罪!”陳知縣下了令:“上夾棍!”既然是被告,上大刑逼供就沒有忌諱了。

便有如狼似虎的皂隸將範五按死在地上,他們有意賣好李佑,兩棍合住範五的腿,實打實的用力一夾,範五當場劇痛昏死過去。

潑醒了再夾,夾了又昏,繼續潑醒再夾,如是反覆三次,範五就熬不住了。他趴在地上胡言亂語道:“大老爺,小的知錯了!不該誣告李典史!求大老爺饒過小的這一遭!小的願做牛做馬報答大老爺!”

陳知縣不為所動,繼續問道:“既然招了,你那同夥現在何處?”

範五還有什麼不能說的,招供說都還在那門面裡等訊息。陳知縣當場發下傳票,令值班的捕頭去拘拿範娘子等三人。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