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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幾個人都沒想到李佑如此悍勇,他們本想把李佑嚇住後逼進屋內抓做現行,再多喊些左鄰右里為人證,然後一齊綁了李佑去告官。這些套路他們也是做過的,沒有失手過。孰料李佑反應極其迅速,生猛的更是超出想象,硬是被他從後門衝了出去,追之不及了。

沒有堵住李佑製造現場,也沒來得及呼喚其他人證,範娘子更沒有在李佑身上留下抓痕,他們之前的打算全落了空。

“這樣強人真是文弱小吏麼?忒能打了。”其中一人心有餘悸道。

“沒有做死了證據,這可如何是好?告官怕是弄不住那人。”另一人問那範五。

範五摸著被李佑打傷的肩膀道恨恨說:“有帽為物證,無論如何也得去告官,拼死把官司弄一弄,不然不好交待,領不到銀子。”

可憐的小人物,範五不詳細公堂裡面的內情,還妄想靠著死纏爛打的功夫去告李佑,好邀功請賞。就像他經常放刁撒賴,混不要臉,纏的別人無奈相讓一樣。

李佑揀那人少的路回到縣衙後便靜心思索,今天這事情是純屬巧合,遇到了市井無賴的仙人跳詐財,還是有人預謀要對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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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這個世道真黑

這日,陳知縣得了空,放牌升堂理事。國朝制度,知縣是親民官,須得親自斷獄問案,雖然煩不勝煩也沒可奈何。

才放出去告牌,便有狀子遞進來。陳知縣定睛一看,乃是狀告縣衙典史李佑入室行兇,意圖弓雖。女幹,並毆打家人。

陳知縣看完狀子,心下曉得其中必有隱情。李佑雖然不是什麼正經人物,貪花好色或是有的,但至少安分守己,不會做橫行不法的事情。

當下把原告範五傳進來,又遣人去傳喚李佑。

李佑聽了這事,冷笑幾聲,這人還真敢送死上門麼。現在他算是確定了,這仙人跳是有人預謀的。很簡單,如果幾個地痞設局詐騙求財,失敗了後會主動跑衙門告狀麼。

但見那範五跪在公堂上,哭天喊地的告狀說:“小民住北關某巷,租了家門面樓營生。今日午時,縣衙李典史路過小民門面,因吃酒口渴討茶喝,小民便好生招待。熟料那李典史見了小民娘子美貌,起了賊心強行求歡。娘子不許,便被那李賊子毆傷並強行扒了衣裙,後小民去阻止,反被李賊毆打。光天化日之下,小民平白受辱,請青天大老爺做主啊!”

被傳喚過來的李佑站一旁,再次連連冷笑不已。

別說陳知縣,兩邊站班的衙役都不相信。全城妓家都敞著門等李先生臨幸,何處美人不可得?非要放著大好前程不顧,去弓雖。女幹你那婆娘?

陳知縣拍驚堂木道:“不得信口雌黃!你可有證據?”

範五摸出李佑的吏員帽子道:“此賊倉皇逃遁,丟下帽兒在此,內繡姓名,方知是誰。”

衙役把帽子接過遞給陳知縣,陳知縣一看,果然是李佑的名字,心中暗罵。又道:“只有物證不全,那你可有人證?”

範五叫道:“小民娘子及二個夥計都在家中,俱為人證。”

陳知縣呵斥道:“你家娘子同為受害原告,夥計與你利害相關,均做不得人證。可有左鄰右里見證的此事?”

說實在,這夥計能當不當東家的證人是個挺模糊的事情,採不採信全看斷案官心情。陳知縣有意偏袒李佑,就不算了。再說這樣無事生非的刁民,實在令知縣大老爺厭惡的很。

李佑心裡慶幸,幸虧小爺我當機立斷打翻了那小賊娘,沒有招惹別人過來。話說本朝治安一向是鄰里連坐,一家有警,同鄰里都要出來相救,虧得李佑把範娘子打在地上叫喚不得。後來範五等三人死命沒攔住李佑,讓李佑跑了,就是叫的人來也是白搭。

那範五舉起雙臂大喊:“小吏橫行,大老爺不管不顧,這虛江縣沒有王法了麼!暗無天日!暗無天日!”

陳知縣可不吃這一套,摔下籤牌道:“好刁民!膽敢非議官府,妄論王法,左右拉去先打十大板!”

打完了範五趴在地上仍然光棍無賴,繼續喊道:“打死小民也不服!官官相護,沒有天理!傾盡家財小民也要去上告!蘇州府裡不管就去告御狀!有能耐將小民打死好了!小民就死在這公堂之上看著大老爺如何斷案!”

還告御狀…你知道皇宮門朝哪開麼,李佑嗤之以鼻。

這範五混跡於市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