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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使大明至此,百官皆可殺

那年輕人立刻走上前,他身後一對夫妻和一個男孩想拉他,但卻終究沒有拉住,他走到楊慶面前,先轉身對著他們磕了三個頭說道:“爹孃,兒不能盡孝了,與其全家在這裡餓死,不如賣給這位官爺為奴,換來銀錢把弟弟養大。”

緊接著在哭聲中,他轉回身向著楊慶磕頭。

楊慶一揮手。

一名士兵拿口袋裝了五十兩銀子然後遞給他,他轉手遞給了這年輕人同時拿出一張賣身契,連名字都沒問直接讓他按手印,按完手印後兩個士兵上前拿繩子一綁,牽著他上前把銀子遞給其父,然後在一家人骨肉分離的哭聲中,把這個年輕人拽到一邊等著。

有這個帶頭的,其他陸陸續續又有十二個青壯站出來,但因為身體看上去不行又被楊慶淘汰了三個,最終他在這個縴夫村買了十個家奴,錦衣衛當然不能是奴籍,但這並不什麼大不了的問題,無非到南京後再開恩賞還良民。

他也得培植自己的勢力了。

這些人以他的家奴身份購買,一路上由他訓練,甚至於一邊訓練一邊洗nao,基本上也就受他控制了,到南京後就算賜還良籍,然後被收入錦衣衛籍,也一樣會聽他的話,這樣無論崇禎最後給他個什麼官,首先這些人會和他結成同黨。

而他們都是未來錦衣衛骨幹。

王承恩計劃中的,就是到南京後重新設立南北鎮撫司,純以這批人設立北鎮撫司,再以本地錦衣衛摻雜這批人設立南鎮撫司,後者負責實際的緝拿審訊,畢竟外地人幹不了這種工作,這個必須得本地那些錦衣衛。但這些人可以跟著他們學習,而前者負責錦衣衛內部的紀律,一旦南京本地錦衣衛有不聽話或者陰奉陽違的,那麼就直接用這些人拿下,然後利用南鎮撫司裡的這些人做該做的……

主要就是抄家。

崇禎到南京後,同樣也得面臨財政問題,他在北京沒錢,他在南京同樣也沒錢,尤其是還得修繕南京的皇宮,還得控制南方軍隊,這些全都是得掏錢的。

而籌錢的最簡單有效辦法當然是抄家了,抄北京那些一起投降李自成的南方籍官員老家,雖然李自成歸順了,但不能改變他們曾經背主投敵的事實,大明律這是十惡之罪,不說是株連九族,這株連三族總是應該,李自成在北方抄家抄得酣暢淋漓,崇禎在南方抄個幾十家,發洩一下死了老婆的怒火也是合情合理。

而這樣的事情肯定得有一支絕對聽話的力量。

這些北方人就是專幹這個。

而楊慶估計自己在為崇禎幹完這些事情之前,還不至於被皇帝陛下卸磨殺驢,畢竟他這樣完美的打手很不好找,但用完之後會不會用自己的人頭平息南方士紳的怒火,這個恐怕就很難說了,就算不用自己人頭,恐怕也得扔到個鳥不拉屎的地方體現皇帝陛下對他的愛護,至於下次復出那得看皇帝陛下哪天又需要打手,話說這種事情都是套路。

所以楊慶得早做準備。

在伴君如伴虎的時代,狡兔三窟是必須的。

尤其是自己還打過皇帝。

說起來當時也是衝動了,可誰讓他砍自己心愛的女人胳膊呢?哪怕那是他女兒也不行啊!

“走,去下一個村子!”

他頗有些唏噓地揮手說道。

然後他帶著一根繩子串起來的十個家奴,抬著銀子向下一個同樣的縴夫村走去,接著還是這一套,銀契兩清,按手印,拿銀子,人拴起來跟在後面,到傍晚時候,他這根繩串上就已經增加到了兩百人,全是二十左右的壯小夥子,常年拉縴磨練得身體絕對結實。

“不錯,明天再來,先招滿五百人再說。”

楊慶滿意地說。

說話間他抬頭看了看天『色』……

驟然間耳畔一聲異響,他的右手猛得向外一抓,一支利箭直接被他抓在了手中,他面前那名順軍軍官愕然地看著這一幕,楊慶拿著那支箭冷笑一聲,轉頭看著不遠處的樹林,三十米外那名偷襲者正從一棵樹後跑向樹林深處。

他把左手一伸。

一名順軍士兵立刻將弓遞給他。

楊慶以最快速度拉弓搭箭,瞄準那襲擊者『射』出,這支箭眨眼間追上了目標,準備撞進了他的後背。

那人慘叫一聲撲倒。

“走!”

楊慶把弓遞回去說道。

這都是必不可少的,被他敲出五萬兩銀子的原毓宗,估計早就恨不能把他剝皮拆骨,只是李來亨負責他們的安全,原毓宗沒膽量玩明的,但要說不黑箭『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