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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六章 忠勇侯舌戰群儒

士子代表說。

“蒙古入侵屬華夏淪陷期,期間無論官方還是民間締結的契約本朝一概不認,你拿一個蒙古人時候籤的賣身契來大明當法律依據,你置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太祖於何地?更何況令祖上既然在蒙古入侵期間尚且能夠賣得起家奴,那麼極有可能是蒙古人的幫兇,我們需要好好討論一下你祖上的漢奸嫌疑。或者我們應該在報紙上廣發告示,說不定有學識淵博的還能考證出令祖的身份,你覺得是不是有這個必要嗎?”

楊慶說道。

“我覺得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吧?”

那個士子代表陰沉著臉說道。

之前朝廷的確發過一道對胡元時候重新解釋的聖旨,其中也的確有過類似的話,只不過沒人當回事,畢竟都快三百年了,誰會在乎那個,楊慶對胡元的歷史態度盡人皆知,他願意過過嘴癮就隨便他好了。但當年蒙古人的合作者,的確都被重新定義為漢奸,為此不少士紳還抗議,但最多也就是私下抗議,畢竟他們也不怎麼在乎三百年前老祖宗的名譽。

再說也就記載於史書的,沒有記載於史書的,除了族譜上可能會有記載,其他誰會知道啊!

但記載於族譜的族人誰會宣揚?

誰會讓自己祖上頂漢奸惡名?為此偷偷修改族譜的都很多,要是像楊慶說的,找些歷史學者考證一下他的老祖宗,再在報紙上渲染,他這個家族的名聲可就臭了,而楊慶幹這個那是出了名的,一個白毛女就讓士紳這個詞冒出臭氣。

“我也覺得沒必要!”

楊慶笑著說。

那代表冷哼一聲坐下。

“還有誰?”

楊慶就像在戰場上一樣,囂張地看著那些士子代表,不過後者卻明顯有些勇氣不足,畢竟絕大多數奴婢的源頭,要算起來其實都不合法。人口買賣是其中最主要的。而人口買賣中絕大多數都是違法的,明朝法律對於人口買賣有著嚴格的標準,略賣良人這個罪名,涵蓋了絕大多數的人口買賣,除非是那些本身就不在大明法律保護範圍的。

比如……

“我的家奴是買的官奴,這個總沒有什麼不對了吧?”

一個士子代表站起來說道。

“官奴當然不存在非法,不過既然是官奴,那麼朝廷也就有權賜還良籍了,需要我舉一些例子嗎?”

楊慶笑著說道。

“不需要!”

那代表冷哼一聲坐下。

的確不需要,官奴來源絕大多數都是犯官家屬,但歷朝得到平反的犯官家屬都會重新找回,別說是賜還良籍了,就是重新當官的都有,這樣的例子一大堆,官奴無法反駁楊慶的奴婢不合理論點。人口買賣同樣因為法律而很難反駁他,理論上唯一有用的就是家傳的奴婢,但這一點又被他從源頭斬斷,所以還是沒用,除非說是從宋朝傳下來的,然而都過去四百年了,誰家能拿出賣身契?事實上連胡元時候的,除了一些真正的世家大族都很難找出來。

真要是從法律角度,其實絕大多數奴隸都不能說乾淨。

誰還沒個強取豪奪?

尤其是那些投獻的,這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嚴禁的,根本就不可能搬上臺面,剩下的從道德上也很難說符合道德,比如說那些賣身葬親的,楊慶一句發死人財就能堵上。

“諸位,我不是禁止奴婢,但我禁止以華夏族人為奴婢,都是人,憑什麼一些人就可以把另一些人當牲畜對待?我們同沐昊天上帝之恩,都是女媧造人的後代,同為炎黃二帝的繼承者,就不應該有高低貴賤之分。奴婢制度的確不是大明所創,的確自古延續至今,但據我所知宋時就已經從制度上在改變,是蒙古人的入侵打斷了程序。太祖驅逐韃虜恢復中華,亦嚴格限制奴婢數量,然自太祖之後諸帝待下日漸寬仁,遂使變良為奴者日增,直至今日江南之地遍地農nu。

這一次不過是撥亂反正,恢復太祖未竟之業而已。

我不是嚇唬諸位。

奴變在江南很稀罕嗎?

先帝之時藉著天下大亂,奴變者多少?為奴婢破家者多少?張獻忠入麻城是何人迎之?麻城士紳死於家奴之手者多少?你們就不怕哪一天這江南的千百萬奴婢對你們執刀相向?

太平盛世?

當年蕭衍也覺得他是太平盛世。

可侯景八百胡騎就踏碎了他的盛世煙花,八百胡騎,就毀掉了南梁的衣冠盛世,這個誇張結果的根源是什麼?因為侯景的八百胡騎後面是幾百萬的奴隸,當奴隸蜂起的時候,衣冠華族也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