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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記錄得很清楚,沒有發現偽造的痕跡。

張倩倩出生1970年,1992年某大學土建專業本科畢業,分在南方市一家大國營建築公司;1994年調入山江市建委下屬第一建築總公司,後來任專案經理,公司經理,建委辦公室主任、建委黨委委員等職。中間還參加了函授研究生學習畢業,1995年在建委入黨,整個手續齊全。

劉力和趙彪商量後,立即要孔為民去外調。

孔為民來到省城那所大學,查了所有檔案,根本沒發現陳小花的學籍檔案。按照陳小花畢業檔案裡填寫的內容,孔為民在學校保衛處的配合下,找到了那一屆的三個學生,他們都說這一屆和班上沒陳小花這個人。他們把畢業登記照、同學通訊錄都翻出來,給孔為民看。確定沒陳小花。

在山江市物資公司,經過孔為民秘密調查得知,1990年分來的大學生根本沒陳小花,陳小花從來沒在市物資公司工作過。更沒辦過停薪留職手續。這段歷史又是偽造的。

至此,陳小花1992年在新新賓館打工以前的情況不清,很有可能在南方市。

杜芳和王小華負責調查張倩倩。他們來到大學,很快查到了張倩倩的學籍,並對上了照片。然後,他們根據趙彪的安排,奔撲南方市,在南方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配合下,很快找致張倩倩工作過的那家公司。時隔幾年,公司領導已換 幾茬,原來分來的大學生各奔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