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發現他躺在床上,滿臉通紅。
我走到他跟前,彎腰去探他的額頭。
這男人果然發燒了。
我喊他的名字,他只是哼哼了兩聲,翻了個身,就沒有動靜了。
我開始覺得我真是傻逼透了。怎麼先前就不順便買點兒退燒藥呢。這麼大雨淋著,他又撞破了頭,顯然是不可能就這麼沒事兒的啊。
我懊惱地翻箱倒櫃了很久,才找出一點點兒貌似是挺久以前的感冒藥,把方至言從床上拉起來,抱著他的頭好說歹說才把他弄醒了叫他吃下去。
只是我也估計到了,那個藥估計不會馬上有太明顯的效果,所以我還是採取了最原始的方式,拿了冷水浸了毛巾,坐到床前給方至言冰額頭。
也許是吃了藥又散了熱的結果,方至言的臉感覺就沒有先前那麼嚇人的潮紅了,還微微地睜開眼睛看著我。
我不期待他能很清醒地說話。
他眼神很朦朧:“小瑾。”
我點頭:“嗯,是我。”
他好像鬆了口氣兒:“那就好。”
我看著他:“好什麼?”
他眯著眼睛說:“我老實了這麼久,不能晚節不保。”
我嗆著一口氣兒出不來。
這男人還真是不能跟他小學語文老師見面。人會被他給氣得吐血的。
他接著說:“小瑾,我一直都在想什麼時候能跟你結婚。”
說完他就伸手過來攥著我的手:“你別走。”
我吸了口氣兒:“我不走。”
他還是不鬆手:“你騙人。你上次就說你不走。上次我生病了,今天我也生病了,你還是會走的。”
我挪過去一點兒——他的手真是燙啊——“我真的不走。你要是怕我說謊,你就抓著我的手吧。”
他點點頭,然後繼續:“我想得很明白。我沒說胡話。我就是生病了,我腦子裡很清醒。我沒說胡話。我要跟你結婚。沒有小孩兒怎麼了,有小孩兒又怎麼了。小孩兒可以去領養的不是。老婆就只能有一個,小孩兒我們可以領養幾對兒。我要你,不要小孩兒。沒有小孩兒,咱們倆還是可以活。但是沒有你,我不能活。就算活著,也沒有什麼意義。我媽那兒,不要她管。我要是聽她的,我那時候就不會跟你在一塊兒了。咱們別管她,行嗎。你能不能把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