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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也有了個底: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單純了,心思沒那麼曲折。如果你看到前兩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車那股勁兒,你就會知道受苦受難的人其實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車時那個糗樣,眼睛睜得比銅鈴還大;一世英名全毀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規矩條款有法律全書那麼多,就會知道現在是誰在當家!”丁皓抱怨著,但沒發現自己口氣中含了一些寵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夠了別人畏懼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門看到別人戒備恐懼,再好的心情也會一掃而空。

“還挑!你這間千年頑垢橫陳的垃圾窩要整理乾淨有多費力你知不知道?你沒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樣有多狼狽?她的雙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證他一身細皮嫩肉必有多處淤青痠疼。別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窩,你不遵守她的規矩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你叫她什麼?你管她細皮嫩肉疼不疼!將齷齪的畫面給我從你腦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氣;浣浣?叫得好親熱,他都沒這麼叫過!

“呦——現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還故意扯開喉嚨叫道:“浣浣——小浣——浣兒——”

朱浣浣從廚房門口探出頭,看著孟冠人說道:“沒有人這麼叫我。”

“連名帶姓?你哥哥怎麼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縮回頭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來第一次發現他很討厭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過來吃飯嗎?”孟冠人大聲的叫著。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應。

丁皓提著孟冠人的衣領到門口、拉開門,咬著牙問:“你以為你在做什麼!”

“事實上我還考慮要搬過來住。”孟冠人不怕危險地虎鬚。

“少作夢!裡頭那個商品歸我保護;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許你動她腦筋!”

“做個朋友嘛。”“想都別想!”丁皓將他丟出去,甩上門。沒來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煩燥了起來,直直走入房中將自己丟在大床上,腦中卻揮不去廚房那一個倩影。唉……他不能碰。

第三章

上帝造人有時候是很惡作劇的。

朱浣浣是一例。白水晶也是一例。

這也足以說明她們為什麼會成為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了。

以現代國民生活水準之高、營養過剩的年代而言,身高不足一六O就略嫌營養不良了————這對一個一心想當女強人的女人而言更是很大的打擊。白水晶當了律師半年,工作一直很賣力、很辛苦。

一五八的身高、小女孩那種停頓在“發育中”的身材,本已是她站在法庭滔滔雄辯的致命傷;有多次上法庭,還被擋在外面被當成偷媽媽衣服扮大人的高中小女生,更難堪的是還有人曾問她讀國中沒有?她真是不懂,她已經很努力地改裝自己,使自己看起來更成熟了,為什麼別人永遠不相信她已經二十四歲了?只有在替受害人贏得勝訴之後,心中才有一些安慰。

天知道她有多討厭束著老處女髮髻,穿著沒法子大步走的窄裙套裝。摸著厚後的粉,外加三寸高的高跟鞋;然而為了維護冷靜敏銳的專業形象,上法庭時她一定要這麼打扮。一旦所有行頭卸下來,給化妝品點出的幾分姿色也洗去之後她就只有一張清水臉彈與國中女生的身材了;除了那雙精銳大眼難以抹煞平常的她看起來真的非常天真無邪,即使穿一件恤上街、打著赤腳,人家也會覺得她好可愛。

怎麼會長不大呢?好不好看不重要,朱浣浣不就是太好看了才會被當成花瓶供著?但白水晶真的很不滿意自己的身高於娃娃長相,可是又能如何?二十四歲了還能有什麼指望?

剛上完法庭,想不到一轉眼已中午了,難怪肚子餓得發疼,找個地方將早餐箭中餐一併解決掉才是正事。眼角餘光掃描到巷子中一家牛肉店,遠遠的就聞到香味,綠燈後她就打定主意調車回巷子中大快朵頤一番。打從畢業後就再沒吃過路邊攤的東西了;不是累得沒吃,就是陪客戶去吃商業午餐、偶爾幾個不長眼的傢伙約她上館子。入了著一行才知道每一個同仁皆自視太高,眼睛長高了二英寸,在頭頂上;未婚的男同事、長相端正的更是成天被一大票女人追著跑,高尚職業嘛!有時候撥出時間約女人吃飯還擺出施恩的嘴臉——看多了,也就失望了。她不要這種男人當朋友。白領階級的單身男女自有一套遊戲規則,並且又劃分了階級於地位;這種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