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她們有六個好朋友,無事不說,無話不談——
一幕回憶浮上晉歡的心頭。那年紀,才只是十五歲的小高一,聽了一個說法:女人不是敗在衣服,就是敗在愛情上。大家十分不屑,下定決心絕對不當愛情的奴隸,不結婚。志向之篤定,還互相打賭,每人從過年的紅包中拿出兩仟塊存著,說好之中誰最後嫁人,或到了三十五歲還沒結婚,這筆錢就給她。
當年大家都豪情萬丈地認為自己會當一個不被愛情打倒的女強人,哪裡曉得大學才剛畢業,就有人臨陣脫逃嫁掉了。往後數年,陸陸續續一個接一個走進結婚禮堂,完全不在乎當年每人拿出的那兩仟塊;經過其中一位在證券商上班的同學,這幾年跟會、炒股票、買期貨之後,已從一萬二爆漲成五十萬。
同學們都不是有錢人,不過沒人想要那五十萬,大家都寧願幸福地手挽著另一半,向當年嗤之以鼻的愛情投降。
燈號轉成了綠燈,晉歡移回思潮重新上路,心中仍十分感嘆,不免問:“我們六個還剩下誰沒結婚?”
“就你跟我嘍。”黛榕笑道:“不過你放心,我不會跟你搶那五十萬的。”
講成這樣實在有點教人傷心,但黛榕在異性方面一向頗得人緣,絕對不像晉歡長久處於沒男朋友的狀態。
平白無故可以獲得五十萬現大洋當然令人開心,但所付的代價未免有些殘酷。晉歡就像任何一個女人一樣,也想要愛情的滋潤,渴望甜蜜的感情生活,更不願在同學們都已經雙雙對對之際,自己還是寂寞悽清的孤家寡人。
唉……
一想到這,晉歡就不由自主地嘆了口氣。
黛榕像是猜到了晉歡嘆氣的原因,她笑著:“這樣吧,我幫你介紹男朋友,相親好了。”
“相親?”如同許多適婚女子對相親的排斥與敏感,晉歡想也不想就斥:“我才不要!”
“為什麼不要?相親有什麼不好?”黛榕義正辭嚴地曉以大義:“又不是古代,相了親就要嫁了,現在的相親只是多認識一個異性的機會,先做朋友嘛,哪裡不對了?”
“不對。”晉歡固執地:“怎樣都不對。”
“真是龜毛。”黛榕皺皺眉,妥協似地說:“我想到啦,你家隔壁的那間屋子不是要賣?”
晉歡努力點頭。她家隔壁本來住的是她阿姨一家,但才剛住不久就因工作舉家遷去大陸,屋子空著,拜託晉歡的老媽幫他們賣;賣掉就有個大紅包哩,晉歡當然點頭了。
“喏,我幫你介紹的那個物件,剛好想在你家那區買間屋子,”黛榕腦筋動得快。“藉由看房子的理由認識——這樣就不怪了吧?”
晉歡不頂嘴了,像是在考慮她阿姨的屋子重要呢?還是去相親比較嚴重?
“下次來醫院找我,我帶你到我們醫院外面的麵包坊找他。”晉歡的安靜,被黛榕直接當成允諾了。
“麵包坊?”晉歡不解,“為什麼不在醫院裡見面就好?”
黛榕瞟了她一眼。“他是那家麵包坊的老闆,不去那裡找他去哪找?”
“麵包師傅?!”晉歡嚷了起來。“我還以為你要介紹個醫生給我呢!”
“少呆了,醫生有什麼好?大醫生忙得要死,還要輪班,根本沒空陪你;小醫生又賺不到錢,你跟著他做什麼?”黛榕嘖嘖叨唸晉歡的無知。“人家他的麵包坊是個連鎖店,早就不必看店、不必做麵包,是大老闆啦。”黛榕語鋒一轉,忽然問:“喂,你看過麵包樹沒有?”
晉歡不知道她幹嘛問這個,但還是老實答:“上次去花蓮的時候看過。”
“又高又大對不對?一棵可以遮風擋雨的樹,而且果實還能吃飽。”黛榕比手劃腳地形容著。
“人家他呀,就像一棵麵包樹,善良、誠懇,親切又負責任,標準新好男人一個,萬中選一的好物件,光我們醫院就很多人對他有意思。說真的,”黛榕的語氣一轉而成悵惋:“如果不是我已經先認識了歐陽,我一定把他留著自己用,才不給你呢。”
歐陽是黛榕的現任男友,才交往沒多久,正處於蜜月期,無怪她不捨得拋棄。
“親切的好男人……女人會喜歡這種型別嗎?”晉歡卻有許多疑問。“我是說,女人不都喜歡那種酷酷的、冷冷的、有點壞,又不是太壞的男人?”
“救命呀!”黛榕誇張地頭往後一仰作昏死狀。“你當你是羅曼史小說裡的女主角,談那種浪漫的戀愛?醒醒好不好?你二十六歲啦!”
“誰說二十六歲就不能浪漫了?!”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