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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卻是隻在超市裡買過的。蕭二可以說是他一手養大的,雖然那時候他們還父母雙全,但是照顧這個弟弟的責任就是他的,不是他多麼具有兄弟愛,而是如果他不接手蕭二的管教,那他這個抽風弟弟很有可能就要被他們那當軍人的父親給打死了——雖然他在其後無數次的覺得,當年真應該讓他早點被打死的,不過那時候,他才不過十多歲,還具有少年人柔韌的心腸,看著弟弟被踢的躺在地上翻滾,總會有些於心不忍,於是就忘了他的本性,自告奮勇的接過了教鞭,從此以後就開始了不堪回首的青蔥歲月。

不過不管蕭二怎麼抽風,怎麼有問題,好歹還有一點好的,那就是動手能力很強,也願意動手,雖然在吃食上,大多是受到了他的逼迫,不過這變蛋卻是他自己自動做的。

他和蕭二都是在出生地上完了高中,然後考到了外面的大學,再之後,又回到了出生地,他比蕭二大兩歲,因此這中間他們有六年沒在一起,他大三的時候去看蕭二——同樣不是想念這個弟弟了,而是實在擔心他在外面惹禍,那時候火車還沒有提速,他又還是個窮學生,自然是不可能坐飛機的,從他所在的地方到蕭二那裡足足坐了三十多個小時的火車。

他是滿懷憂慮的趕到蕭二那裡的,卻發現這傢伙好吃好喝,活的活蹦亂跳的。過去令老師頭疼的問題學生,竟然一下子成了教授們的寵兒,究其原因,就是這傢伙有一手好廚藝,也不知道他是真的知道了人情世故,還是無心插柳,總之自己做點什麼,還不忘給自己的教授也送上一份。

那時候,老師們已經開始流行收禮了,雖然沒有後來那麼嚴重,但也會收個水果飲料什麼的,蕭二的飯菜倒是新穎別緻,偏偏他還是個手藝好的。

大學裡的老師對一般學生是沒有太深的印象的,但這麼一個出眾的,自然就被記住了,再之後這傢伙就開始了自己如魚得水的生活,他看到這種情況,不知是欣慰還是失落,反正在吃飯的時候,就只顧夾眼前的菜了,而他面前的那一盤,正是皮蛋,他還記得當時蕭二很是疑惑的看著他:“哥,你什麼時候這麼愛吃皮蛋了?”

他當時也沒心思考慮,就順口說了一句最近。

他去看蕭二,是趁著十一的假期,那時候十一還不是長假,他自然不能長時間停留,住了三天就又回去了,再之後就是學習考試,然後,就迎來了寒假。

大學的寒假是假期長久的,他的學校又比蕭二離他們家更近,所以他要比蕭二早兩天回家,因此在蕭二回來的時候是他去接的,他還記得那天意外的是一個大冷天,他站在擁擠的城市火車站的外面,和一堆人擠在一起等接人,等了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總算看了那傢伙從裡面出來了,懷裡,卻抱了一個罐子。

那罐子是黑色的,也不大,和電視中的骨灰罈還真有點類似,他當時的那個心啊,搜的一下就躥了起來,頭髮都豎了起來,結果那小子還笑嘻嘻的對他打招呼。

“這是什麼東西?”

“好東西。”蕭二神秘兮兮的對他說,“你看了保準喜歡。”

因為這一句,他的寒毛豎的更厲害了,腦中不由想起另外一個表弟的特殊愛好,他那位表弟從小品學兼優,連紅領巾都沒有少戴過一次,如果說蕭二是那種令人抽搐的弟弟的話,那他的那位表弟保準是那種令人放心的。

他那位表弟一直令人放心到十八歲,直到進了醫學院,也不知道是他在那個環境裡被汙染的,還是天生就具有這個傾向,總而言之,這位表弟從那以後多了一個愛好,一個如果放在有死靈法師的玄幻背景下就非常合適的愛好——收藏人骨。

是的,就是人的骨頭,在這方面,醫學系的學生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因此他的這位表弟不僅有了一個左手小拇指的骨頭做裝飾品,更有了一個用腿骨做的戒指。

這個愛好,出現在小說中,還不算什麼,但是在現實中,那真是令人崩潰,一干親戚都紛紛表示不能接受,只有蕭二在這點上能與其交談,而此時,他手中抱了這麼一個罐子……

他當時最直接的想法就是,要不要到寺院裡去做一場法式。好在罐子裡不是他想象的那種東西,而是幾個變蛋,蕭二是這麼說的:“你不是愛吃這個嗎?那皮蛋有鉛,吃多了不好,以後我給你弄變蛋吃。”

……很難形容他當時的感覺,他後來想想,大概是有那麼一種類似於,自己千辛萬苦養大一個小孩,然後接到了他第一個月的月薪時的樣子。

只可惜他這份感動沒能維持太長時間,沒等他來得及仔細體味一下的時候,那傢伙就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