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經二十二歲,早已到了結婚的年齡。她似乎常常若有所思,而神情沮喪。在她沒見到陳媽的這個神秘的兒子之前,在想象中顯然對他已有好感。現在見到了他,並沒有失望。
另一方面,陳三對哪一個丫鬟都不輕薄,不調情,他簡直就像一個痛恨女人的男人。莫愁後來才發現,陳三在漢口時,有一個丫鬟追求他,為躲避她的獻殷勤,只好辭職不幹。
次年春天,暗香常常愁眉苦臉,喜怒無常。這種變化還有一些別的情形,自然逃不了木蘭尖銳的眼睛。
暗香的地位當然不止於一個丫鬟。甚至於桂姐和曾太太也知道經亞喜歡她;但是素雲現在實際上已經不能算是經亞的妻子,家裡已經承認了這個新形勢,因為總比經亞到外面去尋歡取樂好。暗香現在由於接觸漸多,富家的女兒的行動習慣她也學會了。她而今快樂而滿足,經亞有時候還覺得她夠美的。她現在穿得好,只是在平常日子不敢太講究耳環手鐲,衣裳也不敢剪裁得像小姐的衣裳那麼好,因為習慣是這樣,丫鬟模仿小姐的衣服,只要夠新式就好,但不可以至爭奇鬥勝的程度。穿高跟鞋,那時只是貴婦的特權,北方的女僕不可以亂穿。暗香總是穿一件長袖子的褂子,用以遮住左胳膊上一塊燙傷的紅瘢痕,那是以前一個女主人用熱烙鐵給燙的。由於木蘭的做法和地位,全家對她或和她說話,幾乎像對姚家的小姐一樣。但是她仍然是個丫鬟,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不是。由於她過去受苦的經驗,最初來此過溫和舒服的日子,頗覺不安。漸漸習慣於新環境之後,才開始接受人與人之間正常的禮貌和相互的尊重,不過仍然覺得自己是有點兒過分。對自己社會生活上地位的提高,她十分喜歡,於是便表現出樂於取悅於人,而自己對什麼事情也諸多滿意。因此上等社會那套人情世故矯揉造作,她一直學不會。再者,由於過去一向坐慣了末座,而今只要再往上升一個座位,也就十分快樂了。
經亞對她的殷勤,特別討她歡喜。自從經亞回家之後,木蘭就問他是否已經找到一個“山地姑娘”。因為他對素雲越來越冷淡疏遠,也就越來越喜愛蓀亞和木蘭,對他們倆那種生活思想,也漸漸看出其中的道理而樂於接受了。一天,木蘭暗示暗香做他的妻子很近乎他的理想。經亞便把這個意思看得十分鄭重,開始對暗香表示幾分情意,覺得暗香的淳樸老實和太太素雲正好是個鮮明的對比。暗香,按傳統習慣,早就該結婚了。這個問題不但暗香自己掛在心中,連木蘭也始終當一件事。
最後,追求得太露形跡了,錦兒開始把暗香叫“山地姑娘”來向她取笑。
一天,桂姐對木蘭說:“我看經亞對你們暗香很好。”
木蘭沒加可否,只是問了一句:“媽知道嗎?”桂姐說:“那一天,媽對我說這件事。你知道她說什麼?她說:”經亞真可憐。當初不應當給他成那門子親。現在連個人照顧他都沒有。他若認真的話,應當再娶才是。暗香人看來老實忠厚,很容易知足。比在外頭娶一個咱們不認識的小姐好。‘老人家也很通情達理呀。“
“爸爸怎麼個看法呢?”
“他還不知道。”
木蘭說:“素雲怎麼樣?情形並不簡單吧?”
桂姐說:“俗語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我的意思,既然已經開始,就應當有個結果才是。暗香這個女孩子很好,值得要。別叫別人搶走了,還是咱們自己弄到手吧。我說這話並不是因為我當初也是丫鬟的緣故。丫鬟不也是人嗎?我對爸爸去說。暗香若是不應當嫁給少爺,我當初也就不應當嫁給老爺了。並且,經亞又沒有兒子。這條理由也就夠了。爸爸若是答應,素雲也只好服從。誰叫她不給曾家生個兒子呢?
不過,這件事不到時候兒不能洩露出去。“
等暗香由偶然的關係找到了自己的父母,事情又弄得麻煩了一點兒。暗香是六歲時被人拐賣的,小孩子時期一直受苦受折磨,她早忘記父母,連自己的姓都忘了。一天,和木蘭到城南遊藝園兒,她經過了她童年的記憶中的那一條河沿兒,上面橫架著一座小石橋,岸上的百年老樹,枝柯低垂,陰影映在一個黑紅兩色的門上。暗香叫拉洋車的車伕停下來。她下車向四周圍打量,頭腦立刻想起童年在此玩耍的那片地方兒。她深信童年時在那小石橋上玩耍過——她記得那石頭欄杆和石板,記得非常清楚。低垂的樹枝、樹樁子、大門、門臺階兒,楣石上面隆起的瓦的花紋,這一切都那麼熟悉。她心驚肉跳,向木蘭喊:“這是我家。我以前在這樹下,在這橋上玩兒。一點兒不錯。”
她們一看門牌兒,姓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