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先等著,讓我到食堂裡給咱打飯去,咱倆一塊吃。”
巧珍趕忙說:“我一點也不餓!我得趕快回去。我為了趕三星的車,鋤還在地時撂著,也沒給其他人安咐……”
她從床邊站起來,從懷裡貼身的地方掏出一卷錢,走到加林面前說:“加林哥,你在城裡花銷大,工資又不高,這五十塊錢給你,灶上吃不飽,你就到街上食堂裡買得吃去。再給你買一雙運動鞋,聽三星說你常打球,費鞋……前半年紅利已經決分了,我分了九十二塊錢呢……”
高加林忍不住鼻根一酸,淚花子在眼裡旋轉開了。他抓住巧珍遞錢的手說:“巧珍!我現在有錢,也能吃得飽,根本不缺錢……這錢你給你買幾件時興衣裳……”
“你一定要拿上!”巧珍硬給他手裡塞。
他只好說:“你如果再這樣,我就惱了!”
巧珍看他臉上真的不高興了,就只好委屈地把錢收起來,說:“我給你留著!你什麼時候缺錢花,我就給你……我要走了。”加林和她相跟著出了門,對她說:“你先到大馬河橋上笑我;我到街上有個事,一會就來了……”
巧珍對他點點頭,先走了。
高加林飛快地跑到街上的百貨門市部,用他今天剛從廣播站領來的稿費,買了一條鮮豔的紅頭巾。他把紅頭巾裝在自己隨身帶的掛包時,就向大馬河橋頭趕去。
高加林一直就想給巧珍買一條紅頭巾。因為他第一次和巧珍戀愛的時候,想起他看過的一張外國油畫上,有一個漂亮的姑娘很像巧珍,只是畫面上的姑娘頭上包著紅頭巾。出於一種浪漫,也出於一種紀念,雖然在這大熱的夏天,他也要親自把這條紅頭巾包在巧珍的頭上。
他趕到大馬河橋頭時,巧珍正站在那天等他賣饃回來的那個地方。觸景生情,一種愛的熱流剎那間漫上了他的心頭。
他和她肩並肩走下橋頭,轉向大馬河川道。
拐過一個山峁,加林看看前後沒人,就站住,從掛包裡取出那條紅頭巾,給巧珍攏在了頭上。
巧珍並不明白她親愛的人為什麼這樣,但她全身心感到了這是加林在親她愛她!
她也不說什麼,一下子緊緊抱住他,幸福的淚水在臉上刷刷地淌下來了……高加林送畢巧表,返回到街上的時候,突然感到他剛才和巧珍的親熱,已經遠遠不如他過去在莊稼地裡那樣令人陶醉了!為了這個不愉快的體會,他抬起頭,向灰濛濛的天上長長吐了一口氣……
第17章
黃亞萍的精神正處於激烈的動盪之中。她現在內心裡狂熱地愛著高林加;覺得她無論如何要和高加林生活在一塊。她已經下決心要和張克南中斷戀愛關係了。
問題是她父母親將會怎樣看待她的行為呢?她是他們的獨生女兒,從小嬌生慣養,父親親搶著親她,什麼事上也不願她受委屈。但是他們太愛克南了。這幾年裡,克南幾乎像兒子一樣孝敬他們;他們也像對待兒子一樣對待他。她要是和克南斷了關係,肯定會給父母親的精神帶來沉重的打擊。再說,兩家四個大人的關係也已經親密得如同一家人一樣。她父親是軍人,非常講義氣,一定認為這是天下最不道德的事!
不管怎樣,她想來想去,還是決定非和克南斷絕關係不可。不管父母親和社會輿論怎樣看,她對這事有她自己的看法。在這個縣城裡,黃亞萍可以算得上少數幾個“現代青年”之一。在她看來,追求個人幸福是一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我是我自己的”,誰也沒權力干涉她的追求,包括至親至愛的父親;他們只是從岳父岳母的角度看女婿,而她應該是從愛情的角度看愛人。別說是她和克南現在還是戀愛關係;就是已經結婚了,她發現她實際上愛另外一個人,她也要和他離婚!在她這方面,決心已經是下定了。現在她最苦惱的是,高加林是不是愛她呢?從她人個感覺,高加林是很喜歡她的;而且他們在學校時就比一般同學相好。她想:就她各方面的條件來說,高加林也應該愛她!她長得雖然不像電影明星,但在這個城裡就算數一數二的——她對自己的長相基本上是這樣估計的。另外,她的家庭在社會上的地位和經濟狀況都比高加林強。更主要的是,他們很快要到南京去安家,她將會是江蘇人民廣播電臺的播音號。她知道高加林是一個嚮往很遠大的人,將來跟他們家去南京對他肯定有吸引力。不像張克南,在她父母面前不敢說,私下裡還單獨勸她不要去南京;說這地方已經人熟地熟生活過得很安樂——這人真沒出息!
雖然她對加林愛她有一定的把握,但他不全盡然——有時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