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地問什麼時候可以去看冷笑天。
谷黎明說:“青青,你暫時還見不到小冷。現在他是犯罪嫌疑人,還在偵查審訊階段,不允許探視。你只能給他到看守所送點東西進去。”
寧青聽說還見不到冷笑天,眼眶又紅了,說:“不知道他在裡面怎麼樣,肯定吃了不少苦。我聽說牢裡面很黑暗的,新人進去都會捱打罵受欺凌,笑天是個書生,怎麼受得了?”
谷黎明卻滿有把握地說:“青青,這個你倒不用擔心。笑天身負絕頂神功。你可能不知道,他這神功不僅能治病,還能夠打人。他治病有多厲害,打人就有多厲害!所以,他在看守所裡不打別人就是好的了。如果有人膽敢欺負他,那他就是自討苦吃,估計會被笑天打得滿地找牙!”
寧青聽他說得如此有把握,這才稍稍放下心來,但仍是擔心冷笑天在裡面沒有好菜吃,迫不及待地要去看守所給他送東西進去。
谷黎明只好答應陪她去看守所。
為避免被人認出來,寧青和谷黎明兩個人都是全副武裝:戴帽子、戴墨鏡、圍著遮住下巴的羊絨圍巾,兩個人每人帶一個助手,來到吳水縣看守所。
寧青的一個助手去值班室問怎麼往看守所裡面送東西。
值班的是個四十多歲的民警,愛理不理問:“給誰送東西?送什麼?吃的還是用的?”
“他叫冷笑天,我們想給他存點錢,他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冷笑天?”
值班民警驚異地抬起頭,忽然惡聲惡氣說:“冷笑天不許送東西,存錢也不行!他是要犯,上頭有交代:嚴禁他和外界有任何接觸,嚴禁任何人送任何東西給他!”
谷黎明走上去問:“你的領導呢?我們找你們領導談一談。”
值班民警見他和寧青打扮得古古怪怪,搞不清他們的來頭,不敢輕易得罪,便指了指旁邊一間寫著“所長室”的辦公室,說:“領導在那裡。不過,你們找也沒用,剛剛我跟你們說的幾個嚴禁,就是他交代給我聽的。”
寧青氣憤地說:“你們憑什麼剝奪冷笑天的基本權利?不給他送東西,他在裡面吃那種豬食一樣的東西,怎麼受得了?”
值班民警上上下下打量她幾眼,嘴角露出一絲不屑的冷笑,陰陽怪氣地說:“喲喲喲,哪裡來的千金大小姐,居然敢說我們所裡的飯菜是豬食?告訴你:那個姓冷的小子犯的是殺頭大罪,就是這豬食,他不一定還吃得幾天呢!”
寧青聽他咀咒冷笑天,氣得渾身發抖,很想罵他幾句,卻又不會罵人,只是從墨鏡後恨恨地盯著那個他,說:“虧你還是警察!你這樣的素質,要是在香港,早就被清除出警隊了!我明天就去你們局裡投訴你!”
“投訴我?哈哈哈!你投訴我什麼?我一沒打你,二沒罵你,三沒違反公安部五條禁令,不就是跟你講了幾句實話嗎?你就是告到中央,也傷不到我一根毛啊!”
谷黎明怕寧青真的跟他吵起來,到時收不得場,趕緊把她拉著走進院子裡,敲開了所長室的門。
☆、第五十八章 探視風波
看守所所長是個三十來歲的青年人,長得虎頭虎腦,目光炯炯有神,剃著一個小平頭,看上去非常精悍幹練。
寧青和谷黎明進去時,他正在看一份材料。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女警站在他的辦公桌旁,有點緊張地盯著他看材料的表情,生怕自己寫的這份申報全市公安系統“文明看守所”的材料過不得關。
看見谷黎明和寧青戴著墨鏡、圍著圍巾走進來,年輕女警有點奇怪地看了他們一眼,那個所長抬起頭來,露出一絲笑容,問道:“請問兩位有事嗎?”
谷黎明還沒開口,寧青搶先問:“請問您是這個所的所長嗎?我們是來投訴門口那個值班的警察的。”
“投訴?”
所長有點驚異地放下手中的材料,饒有興趣地問:“你是說門口值班的老李?投訴他什麼?”
“我們是來給關在看守所的冷笑天送錢和東西的。據我所知,我們有這個權利。但你們這個值班的警察不僅不許我們送東西,而且態度粗暴惡劣,講話陰陽怪氣。我進來時看到你們看守所的圍牆上寫著‘為人民服務’幾個大字,難道你們就是這樣為人民服務的?”
所長一愣,忽然哈哈大笑,說:“這位女士,老李是個粗人,在部隊裡養成的這個習慣,說話行事一貫很衝,不會委婉地和別人說話。如果他沒有打你或是罵你,還請你包涵一下,投訴他就沒必要了。至於你們說的給冷笑天送東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