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氣,沒想到他還真的給我外公所在的公社寫了外調信。這一來,這把火又燒到了我外公的頭上。
楊百了的事情,在當地儘管沒有上報紙,也已經是盡人皆知的新聞,倒是沒有必要保密的。問題出在我外公是個被管制勞動的地主分子。新上任的大隊支書愣說這是貧僱農階層中出了個別壞人,地主分子看在眼中,樂在心中,四處擴散,正是“階級鬥爭的新動向”。於是就拿我外公做典型,發動貧下中農批鬥起我外公來了。
在農村中開批鬥會,可就不像我們知青開批鬥會那樣“動口不動手”了。他們要我外公跪在會場中央,這個過來罵幾句,推兩下,那個過來罵一頓,又搡兩下。要不是見我外公年近八十,怕打出人命來,拳頭腳尖一起上也是免不了的。
我外公窩了一肚子氣,不久就病了。在病中,他還給我寫了一封信,告訴我他兒子也就是我舅舅在九龍開的玉龍飯店的地址,要我盡一切可能跟舅舅取得聯絡,讓舅舅趕緊給他匯點兒錢好去看病,不然,恐怕活不了幾天了。他現在受到嚴格管制,根本不可能給海外發信,我父母在“五·七幹校”,等於勞改,給海外發信也有所不便。比較起來,我是個插隊知識青年,而且還是個孩子,總好說些,所以要我代他辦這件事情。
當時大陸的政治空氣,凡是有海外關係的人,是要受到嚴密注意的。好像凡是海外有親友的,就都可能與美蔣特務機關有勾結。因此發往海外的信件,據說都要經過檢查。因此,那麼多年來,我從沒有給舅舅寫過信。如今外公病危,我又沒有錢,有什麼辦法呢,只好冒險一試了。
我當然很聰明地在信裡寫了許多祖國形勢大好之類的空話,然後很婉轉地說外公年紀大了,近來身體不大好,希望舅舅能夠給外公寄點兒錢。
這封信倒是順利地到了九龍。後來有人告訴我,凡是寫到國外要錢的信,海關一般是不會扣留的。可惜的是,等到舅舅的錢匯到,我外公已經等不及了。舅舅寫信給我,問起我插隊的生活情況,還寄給我一張玉龍飯店的業務卡,卡上印著好幾個業務聯營的飯店,曼谷、新加坡等地方都有。
胡指導員抓不住我的什麼把柄,也無可奈何。不過從此以後,他肯定跟我記上了仇了。因為不久以後,我又捱了他一頓鬥,而且鬥得狠極了。
說起來,事情是我自己惹的,是我沒事兒找事兒。
1970年,我已經十八歲。知青點的知青們天天在一起勞動、學習,生活空虛無聊,政策又嚴格規定不許與當地傣族姑娘談戀愛,於是男女知青之間有過得著、說得來的,逐漸進入了談情說愛的階段。我是個生理正常的男子,也不能例外。當然,同是知青,由於出身不同,在知青內部還有相當明確的界線。像我這樣出身不好的人,想談戀愛,也只能找“門當戶對”的女知青。恰好我們知青點裡有一個叫小菁的姑娘,比我小一歲,父親是被揪出來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當時通稱“黑幫”,按“地富反壞右黑資”的次序排列,算是第六類。像她這樣的身份,革命造反派子女的知青們是不會理睬她的。“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結果,迫使她只能和我這個反革命右派的兒子接近,相濡以沫,互相得到一些安慰。
來往的時間一長,我們倆人從互相產生好感,漸漸地發展到有了感情。
西雙版納,風光如畫,是一個天然的大公園,比任何一個人工的公園都美。這裡的小山坡、矮樹叢,是知青們談情說愛的好地方。每逢星期假日,花前月下,有情人大都在這個大公園中揀一個沒人的角落,互相摟抱著傾吐心曲,在遠離親人的窮鄉僻壤中求得一絲慰籍。
我和她的交往,是從她送給我一個精美的毛主席像章開始的。那年月,人人都要佩戴毛主席像章,因此各種各樣的像章百花齊放,有以大取勝的,有以精取勝的。她送給我的像章很別緻,通體金光閃閃,從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光澤和色彩。於是我也經常在星期天晚上約她出去散步,從閒話各自的家庭情況開始,然後逐漸進入愛情的主題,最後到達無話不談的程度。如果我只對她說些“我愛你,我不能沒有你”之類的綿綿情話,也不會出什麼問題,偏偏我的頭腦裡想的問題很多,對所謂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有許多與眾不同的看法。我跟她說過:“文化大革命”是黨內派系之間的鬥爭,波及到黨外人士受池魚之災。我給她說過:在黨章裡規定林彪做毛澤東的接班人,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共產黨宣言》中明確寫著領袖來自群眾,黨的領袖應該由黨的代表大會產生,怎麼可以用黨章的形式規定以後由誰來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