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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我說起這事兒來著。現在的情況究竟怎麼樣了,我也不清楚。──你是怎麼來的?”

“我從清萊府衙借了一匹馬,是一路跑來的。”

“難怪來得這樣快。好,有你這樣的心,老天爺也許會可憐你,讓你和柳芭再見一面的。沒工夫細說了。我老頭子陪你走一趟吧!”

說著,出門去跟家裡人交待了一聲,換上一雙布鞋,與吳永剛一起走下樓來。

家人已經把一匹棗紅馬牽來在樓下等他。兩人同時上馬,邊走遍聊。陳社主自己介紹:他是雲南昆明人,1950年隨李彌兵團一起從雲南敗退到緬甸薩爾溫江東岸的。當時他二十八歲,在第三軍軍部當參謀。李彌兵團第三、第五兩軍的殘兵敗將在緬甸走投無路,不得已採納了武裝“護商”實際上就是販毒養軍的建議,終於形成了金三角地區廣泛種植罌粟、大量製毒販毒的局面。李彌從臺灣來到三角地區以後,他被抽調到司令部,也曾經懇切地向李彌面陳己見,表示異議。其實,李彌接受了蔣介石的指令,到這裡來招兵買馬,擴大武裝,有朝一日還配合臺灣的反攻大陸來一個因地制宜的“反攻雲南”,心裡也很明白那隻不過是“虛晃一招”,與痴人說夢也差不多。不過帶兵的人,最怕的就是手下無兵,與其在臺灣坐冷板凳,不如到緬東北來“獨坐山崗,自立為王”。當時三五兩軍在金三角地區的“武裝護商”局面已經形成,第一是想收已經無法再收,第二是收後也沒有其他出路,因此不但不想收,倒還要因勢利導,繼續擴大。不過李彌算是他的父執,兩家世誼很深,如今雖然兵敗南逃,進入緬北山區,已經走投無路了,但卻並不強迫他也來經營販毒事業,更具體地說,是反攻既不可能,而販毒事業中,也沒有他陳某人的用武之地。因此對於部隊中求去的文職人員,都不難為他們,讓他們自謀出路。當時國共兩黨正打得火熱,往後還要打多少年,誰也無法預測。與其回到大陸去當“亂世之民”,而且很可能一回去就當囚徒,不如找一個世外桃源,自耕自食。於是他就帶了一批司令部中不願繼續追隨李彌從事販毒的人,來到了這個地區。這裡土地肥沃,雨量充沛,河道縱橫,排灌便利,而人口卻稀少,於是就在這裡定居下來,各人先後娶妻生子,形成了現在的村寨。因為村子裡絕大多數都是中國人,當地人就稱之為“中國村”。他們在這裡發展水稻、小麥、蔬菜、水果的種植,不論品種和產量都比當地人高出許多,再加上這些人都有文化,人品都也還可以,很快就得到了當地土著的擁護與愛戴,有願意把女兒嫁給他們的,有願意招贅為婿的,有願意來向他們學習耕作栽培技術的,很快就形成了一個以陳士良為中心的勢力圈,當地人都拿他當頭人對待。消滅了坤沙集團以後,政體改革,論才他足可以當一個縣長,但他一者是中國人,正式加入泰籍還不足十年,二者年齡已經很大,三者對於搞政治和官場上的那一套實在沒有興趣了,因此勉強當了個不拿薪俸的社主,相當於“村民自治會主席”,替鄉民們辦一些事情。

十六年前,突然有幾隻順流漂泊的竹筏在昌盛城北的江邊停泊,要求上岸在孔旺村安家落戶。村裡居民不敢自專,帶著竹筏上的一男一女到陳士良這裡來請示。那男的說他原來在緬甸王塔克縣給頭人種罌粟,因為頭人的兒子要強娶他已經出嫁的長女為小,他長女不從,所以舉家外逃。打聽到這裡已經不屬於王塔克管轄,所以停泊上岸,要求落戶。兩夫婦的遭遇,激起了陳士良的深切同情,再一問,岜裡本人本來就是從雲南逃出來的中國人,而他的長女又是嫁給從中國雲南逃出來的知識青年的,更加引起了陳士良遺忘已久的鄉情,就在“不許再種罌粟”的規約下把他們一家留下來了。

當時他就預感到這個到香港去尋找舅舅的中國知青大概永遠也不會出現了。但是柳芭卻堅信陶濤一定會找到這裡來,她相信菩薩,也相信心靈感應。她總說她的心感覺到陶濤還在愛著她,正在四處打聽她的下落,因此她拒絕改嫁,起早摸黑地總是幹活兒幹活兒。她是老大,她要掙錢養家,還要供應兒子上學。在附近幾個村子裡,讀完了小學能上中學的,只有努丹一個。為了努丹上學,可以說全家人都作了最大的努力:他二姨為了他,經陳士良介紹,到清萊一家也是中國人開的旅館去當女傭,後來才提升為女管事的,今年都二十八歲了,還沒有出嫁。柳芭剛搬來的頭幾年,臉色紅潤,身體健康;可是沒過幾年,就逐年消瘦下來。她得了肺病,咳嗽吐血,可是她不說,她知道家裡有讀書的錢就沒有看病的錢,她必須把錢給兒子讀書。等到她骨瘦如柴的時候,家裡人逼她去看病,她的肺病已經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