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心愛我的。他天天晚上送我回家,也沒對我怎麼樣。他對我起過誓,他說他很快就要復員了。復員的時候,就帶我到美國去,和我結婚。”
姐妹們見她如此痴心,也不便多勸。說多了,她還以為人家眼紅呢。
終於有一天半夜裡,吉普車沒開到她家,而是開到了一家旅館的門口。他嘻嘻地笑著,要她跟他進旅館。她生氣,她發火,這個少爺兵卻任憑她打任憑她罵,反而一本正經地說:“那麼多天了,我只愛你一個,你還看不出來麼?我是不會騙你的,倒是我怕你會變心,所以我要你用行動保證。”
安芬究竟年輕,經不住林克的軟磨硬泡,何況她確實愛他,聽他說的似乎也有道理,心就軟了。最後終於被他連拉帶勸地擁進了旅館。
從此,兩人經常雙宿雙飛。安芬感到十分幸福,也很滿意,覺得自己這一生有靠了。
幾個月以後,也就是1947年的春天,安芬懷孕了。她很高興,可又很著急,要林克趕緊辦理結婚手續。林克也是一副興高采烈的樣子,告訴安芬說:“太巧了,正好今天我得到集中曼谷的命令,這是因為我服役期滿,要給我辦理復員手續了。你等著,我辦完了手續,就來接你。”
這一夜,兩人恩恩愛愛地度過了一個值得紀念的夜晚。第二天,林克果然與戰友們上了火車,開走了。
糟糕的是:林克這一去,就沒回頭。不但人沒回來,連一封信也沒有。安芬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她不願在俱樂部丟人現眼惹人恥笑,只好請假在家裡坐等訊息。看看過了半年,她實在等不下去了,只好挺著個大肚子厚著臉皮找到美軍軍營去。接待她的軍官是個上校,人倒挺和氣的,問清楚了事情的經過,哈哈大笑地說:
“傻姑娘,你上當了!你還在這裡等林克回來跟你結婚哪?這小子可真會騙人,他跟你說是到曼谷辦復員手續去了?告訴你吧,他調到臺灣去了,不會回來了。你就死了這條心吧,別再等他啦!”
她哭著回了家。心裡還有些不相信,以為是那個軍官跟她開玩笑。但是殘酷的事實是:直到她生下孩子來,林克依舊沒有任何訊息。
生的是個男孩兒。模樣兒跟他父親別提有多麼相似。安芬愛得了不得。可是她終究是個“未婚姑娘”。她雖然在“美軍俱樂部”工作,但她不是舞女,更不是伴宿女郎。她是正正經經的服務生。她的職業是乾淨的。儘管生過孩子,可她才十八歲,她還要在別的地方尋找工作。她還要尋找第二次幸福。她不能帶著個兒子,暴露她“未婚媽媽”的身份。因此,她只能把孩子交給她苦命的媽媽替她扶養。
為了紀念這個美國軍官,她讓孩子用父親的名字,用母親的姓。所以這個兒子,就叫做林克·蓬。
母親是個厚道人,沒多說什麼,更沒責備女兒。她默默地擔負起扶養這個孩子的責任。按輩份兒,孩子是她的外孫,但是她只能讓孩子喊她“阿媽”。
轉眼七年過去,小林克跟鄰居的小夥伴們一起上了學。頭一年,同學並沒注意他有什麼不一樣,大家在一起玩兒得很高興。到了四年級的時候,他已經十一歲,不但個子明顯地比同齡人要高出許多,他的白面板和藍眼珠子、高鼻樑,更惹同學們注意。
也不知道是誰第一個喊出來的,總之是不久以後,只要他和同學們有口角,同學們就罵他“雜種”。
“雜種”這兩個字,實在太難聽了。隨著年齡的長大,知識的提高,他也意識到自己一定不是泰族人的血統。他回到家裡,哭著問“阿媽”:為什麼他沒有爸爸;為什麼他和姐姐的面板顏色不一樣。他要求“阿媽”告訴他,他的爸爸究竟是誰。
“阿媽”拗不過他。再說,孩子大了,這些事兒,也該讓他知道了。於是“阿媽”流著眼淚,把安芬被騙的始末經過,大體上跟他說了一遍。
直到這時候,他才知道對自己那麼親這樣好的“姐姐”,原來竟是自己的親媽媽,而眼前這個“阿媽”,則是他的親外婆!
下一次“姐姐”回家來的時候,他一頭撲進她懷裡,大哭著喊了一聲“媽媽”。
安芬已經有了她的第二次幸福。第一次幸福沒有抓住,讓它像小鳥兒一樣飛走了;這第二次幸福,可無論如何不能再讓它飛走哇!她摟著兒子,哭得淚人兒相似。但是她不能認這個親生的兒子。她哭著求自己的兒子,只要心中知道她是他親孃就可以,千萬不能再喊出這個“娘”字來,不然,她的這個尚稱美滿的家庭就要破裂。兒子很懂事地點點頭,沒有譴責做孃的。
他是個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