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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這是她說的?”

“嗯。”

“那你就改啊,對她好點啊。”

“那時候沒當回事兒。”

“然後她就離開你了?”

“嗯。”

“就這麼簡單?”

“就這麼簡單。”

“可她離開後你心裡還有她?”

“是。”

我真想罵他:女人多好哄,稍稍用點氣力花點心思,她就會滿心歡喜。嫌你對她不夠好,那你就對她再好點啊,怎那麼輕易就放手了,這是其一。其二是,你個張一律,你TMD心裡有別人,你還來勾搭我作甚!這才是我最不能容忍的。

我的右腦告訴自己,罵他質問他硬處理他,我的左腦卻說,冷靜點,凡事必定出有因。最後左腦戰勝右腦,我儘量緩聲,“知道自己放不下,怎不去追回來?”

“沒把握住她留給我的時機。等後來想追時,已經遲了。”

我瞭然,又一俗人——非自己主動放棄的失去,必定成為最愛。我挺不屑的,為啥就不能來個脫俗的?

“她有了別人?過得好?”

“嗯,再找她,身邊有人了。”恨自己後知後覺吧。

“所以後來就對女人完全轉了態度?”

“嗯。可都找不到對她那感覺了。”

K,我可真瞧不起這句話。

我左右腦再次交戰,但這次右腦勝出,口無遮攔,“你這就是犯賤!擁有時不珍惜,失去了後悔。你這樣的人,活該得不到愛情!”我清楚得很,我的激動不是隻針對他。

他顯然不適應我的語氣急轉,臉上憋屈的樣子,欲言又止了好幾回。

車裡愈加窒息。

他開了窗。

晚風習習而入,像冷情卻溫柔的情人,撫過我的臉,掠過耳廓,探入領口順著脖頸沉下,籠住衣物裡的身體。

涼意熄滅了我的怒火。“對不起。”

“沒關係。我知道你也在罵他。”

“………”

“你還愛他?”

“不愛。”我答得乾脆。

“確定?”

“我不能容忍背叛。他跨出了那一步,就該知道沒有回頭路。”其實沈東寧的背叛,何嘗不是給了我們雙方一個大臺階?

“很好。”

一對對匆匆而過的車尾燈交織出紅色幻影線,低低地蜿蜒著浮在馬路上。他說很好時,我正盯著那線條出神兒。他的話有如幻音,配著那幻影,隔了好一會兒,含義才到達我大腦尚未被催眠的那部分。一個激靈,我猛地抬起頭。

他看著我,眼神矛盾,帶著點篤定,又有些期待。

我喜歡這矛盾。無關此人。

我不說話,移開目光。他也沒說什麼,送我回家。道別時他說,“好象你還需要時間。”

我想想,這樣答,“需要時間的是你。”

“你可挺清醒。不過,是清醒地自以為是。”

這個晚上,我突然很想聽治療的搖籃曲。張一律就是隻大蜘蛛,我就是待被吞噬的美餐。雖然我還沒弄清楚他“不會了”的含義,可不論是哪個,我都逃不掉不是。

我把碟櫃從上到下翻了個遍,也沒找到。絞盡腦汁才隱約想起來好像很久前被王二拿去過幾張盤,一直沒還我,大概就在那堆裡。我估算了一下,我如果去他們村裡找他要碟,那我將付出的車費+飯費+煙費+替他繳還賒賬費,將大於我那幾張碟的價值。所以我決定,不找他要了,再買吧。

很久沒聯絡老張了。自從我畢業,口袋鼓了,盤卻買得少了。網際網路的發展與MP3的興起讓打口失去了存在的價值,我不會再為淘到一張尖兒貨而欣喜若狂——MySpace上,一切都來得不費吹灰之力。摒棄了年輕時的躁怒,取而代之的是靜斂,可激情也隨之而褪——對此我卻估算不出,得到的與失去的,孰多孰少?

我翻出老張的號碼,撥了過去。空號。

然後我打給盤友李四,他說,“你不知道?去年底老張的店被舉報了,他被警察抓了個正著,進去蹲了幾天,罰了錢,出來以後不幹了。”

我放下電話呆愣了一會兒,然後睡覺。

夜裡我做了個夢,那龍門客棧,被推土機剷平;那大片荒地,被某新樓盤廣告板圍了起來;廣告上是此房產公司大老闆,我看著眼熟——是老張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