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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儀,專門負責宮女的訓化教導。但凡只要是宮女,出了差錯讓她揪住了,就能任意懲處。

沈知薇如今在風頭浪尖上,皇帝剛對她有點緩和,若突然處置她不大合適。倒不如挑她身邊的錦繡下手,只要她犯了錯,落在她的手裡,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多了。

那錦繡雖說是沈知薇的親信,平日裡好得跟什麼似的。可她也是個普通人。是人就會有弱點,像她這樣的弱女子最大的弱點就是怕死。

在生死麵前,從前的好主僕好姐妹,那丁點子微末之情都能煙消雲散。人為了活命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到時候隨便往沈知薇頭上按一兩個罪名,都夠她吃不了兜著走。

皇帝到底還沒深陷泥潭,要不也不會突然把她貶為宮女。若真喜歡了,昨兒就該臨幸了,再不濟也該復她的位份。

既然皇帝對她不過爾爾,想來也就是個貪圖新鮮。對良妃來說這是個極好的時機,要搶在皇帝動心思之前下手。到時候木已成舟,就是皇帝也無可奈何。

禮教司儀管教犯錯的宮女是按規矩辦事,皇帝也不好太過插手。以良妃對皇帝的瞭解,他還不至於為了一個女人,把祖宗立下的規矩都給破了。

瑞香得了提點茅塞頓開,立馬去找吳司儀商量對策。這吳司儀一早就投靠了延禧宮,唯良妃馬首是瞻,得了命令後立馬行動,找了自己安插在花圃裡的眼線盯住了錦繡和知薇。

只要是人就會犯錯,一旦犯錯她就有藉口去提人。管那李群芳怎麼想,她再厲害也歸自己管,還跟自己對著幹不成。

宮裡全是人精,她犯不著為個小宮女出頭,還是個沒什麼交情的宮女。

吳司儀且在自己屋裡等了幾天,還真等來了錦繡的把柄。而且這把柄還挺大,和她原先預想的不大一樣。不是什麼芝麻綠豆的小事兒,這事兒若認真追究起來,錦繡這丫頭可是要被亂棍打出宮去的。

原來吳司儀手下的人在淨房的時候,無意中發現錦繡的肩膀上有疤痕。那疤痕面積不小,看起來有些猙獰,像是被火燙的。

那疤顯然不是入宮前就有的。因為宮裡有規矩,入宮的女子無論為妃還是為奴,身上都不能帶大面積的傷疤。尤其是宮女,不能有疤不能有病,若是在宮裡染疾,先由醫婆醫治,若病情沉重便要抬出宮去,不能死在宮裡。

像是受傷留疤之類的,得上報自己的主子或是各宮的管事,由專人鑑定再做定論。有些主子身邊得寵的,疤若不大便也不會追究。若是不得寵或是遭主子厭棄了,這就是個最好的藉口,立馬趕出宮去絕不含糊。

所以宮女大多愛惜自己的身子,像前陣子啟明宮大火,那些個被燒傷的,大多傷好之後都哭天抹淚,恨不得一頭撞死算了,歸根結底就是怕被攆出宮去。

同樣是從宮裡出去,攆出去和放出去是有很大不同的。後者極有面子,將來說親也是一項資本。至於前者嘛,雖不至於送命,可名聲大不好聽,想再嫁就難了。

這個錦繡身上留這麼大一塊疤尚不自知,既未上報又未請示管事,認真論起來罪就大了。

吳司儀聽到這個不由大喜,親自帶著人去了花圃。

花圃那邊,知薇也正跟錦繡說這肩上疤痕的事情。這疤是當初啟明宮大火時,錦繡被帶火的房梁給砸的。當時也沒覺得怎麼,結果沒及時脫了衣裳,那燙壞的衣裳貼在皮肉上幾個時辰,再揭下來時情況便不大好了。

雖然後來用了藥也結了疤,終究留了難看的印跡。知薇一早就把冷芳膏給她讓她塗,錦繡卻捨不得,總想著時間長了總會好的。

當時知薇是她的主子,主子知道了沒發話,她就不算壞了規矩。後來進了花圃知道那藥膏是御賜的,她就更不敢用了。再說那傷在肩膀處,她平時也看不到,時間一長就給忘了。

今兒個正好被知薇撞見了,她就有些急了。宮裡的規矩她多少聽說一些,從前她能罩著她,現在卻不能了。萬一讓人瞧見揭發出來,錦繡可就要有大麻煩了。

於是入夜後她趁著雪容去群芳姐那兒說話沒回來,就讓錦繡脫了衣裳親自給她上藥。

錦繡還不以為然,看她大塊地挖著藥膏往自己肩膀上塗,不由十分心疼:“算了,省著點吧,皇上給的好東西,你留著自己用。”

“我那疤早好了,留著也沒用。倒是你,趕緊多用點,早點褪了才好。”

“不是說這東西塗臉極好,你留著多塗臉,白嫩水靈的,別提多漂亮了。”

知薇失笑:“塗那麼漂亮給誰看啊,一屋子的太監宮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