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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以往不一樣。子競長得好,濃眉大眼,目光深邃。此刻一笑,竟是驚豔。原來男孩子也能這麼好看。暮歌的心緒突然亂了,生生紅了臉,看得子競也痴了。

四周霎時安靜,心頭麻麻亂亂的,暮歌覺得自己又要呼吸困難了。

晨歌站在家門口,挑眉觀察了許久。看看賀子競,再看看蘇樂。決定兩害相比取其輕。

“兄弟,我恩准你和我看一本經書。”晨歌搭住蘇樂的肩向前走,兩人一副哥倆好的模樣。

恩准?蘇樂眼角一抽。

正文 何處惹塵埃(六)

愛情,是一種嚴重的精神病。

你看,真的沒什麼道理好講的,再怎麼理智、再怎麼囂張的人,遇上愛情,統統變得幼稚低能,甚至違背本能。

按說賀子競這個人,只有他陰別人的份,哪有他被人陰的時候。可今兒,他卻本人狠狠玩了一回陰的。說起來也無傷大雅,就是折騰人。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四人潭柘寺一日遊。那個女孩子,弟弟自然不說,時刻粘著姐姐,另外兩位也不遑多讓。可總有落單的時候。

潭柘寺這樣的千年古剎,深處其中很容易讓人心生感觸,甚至面對一棵普通的樹時都能產生悲天憫命的情愫。當時子競一個人坐在殿外的欄杆上,發呆。倒是沒有想其他的,就是突然想,自己怎麼就栽在凌暮歌手裡了。本來不識情愛,彼此,才十五歲啊,還是稚嫩的年紀,可卻因為她,他在突然的某個瞬間頓悟成仁,甚至有了這輩子非她不可的悲壯。

時間勻速,能改變一切,可真正讓人心變質的卻是某個瞬間的心靈衝擊。愛情之於子競,全然陌生。可,狹路相逢,金戈無聲,兵不血人,十五歲的少年,突然就懂得了愁滋味,偶爾,竟還發覺已識滄桑。

“誒,想什麼?”身旁的欄杆上突然跳上來一個人。此前充滿敵意的凌晨歌。

子競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於是只是聳聳肩。

“喜歡我姐吧?”

“很喜歡。”坦坦蕩蕩。

“真可憐。你是別人,對我姐來說,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幸災樂禍。

“如果將來我也成了她的家人呢?”不知道怎麼,就和這個少年聊起了這些。凌晨歌該是很不歡迎自己的,這個男孩,毫不掩飾自己對家姐的感情,說他戀姐成痴也不為過,甚至近乎禁忌。可子競想跟他說些什麼,這個人,和暮歌流著完全相同的血液,他是暮歌在這個世界上最親密神聖的存在。

“那可得問我願不願意。”撇撇嘴,不悅,但還是沉住了氣。這是個心眼子賊多的孩子,遇到和暮歌無關的人事時,自制力驚人,甚至冷漠冷血,陰狠得不像個十五歲的孩子。

“關你的事了?”子競也毫不相讓。“願不願意是她的回答。而且,這個句話是留著上教堂才問的,追求本來就是一種侵略行為,我不需要她的同意,自然更不需要你的同意。”

“就關我的事了。她說了,我是她的一切。”其實暮歌的原話是:晨歌,你和舅舅就是我的一切。“她的身體裡有兩種心跳,她的,我的。”

子競不置可否。對於血緣的牽絆,他沒有任何異議。可是,有些時候,雙胞胎還真是蠻討厭的不是?

“請你喝。”晨歌從隨身蘇樂的包包裡掏出一罐可樂,遞給子競,自己又拿出一罐。

子競接過來,不疑有他。

真的沒什麼可疑的,零食是蘇樂準備的,路上也都是蘇樂揹著,就是到了寺裡以後凌晨歌拿了一會兒,易拉罐,怎麼會想到飲料會被動手腳。

有誰會想到,當晨歌決定兩害取其輕以後就拐回家拿了藥和針筒出來。更不可能想到,凌晨歌這個變態,會有這麼些害人的東西。

晨歌唸的軍校和普通高中不一樣,那裡完全封閉,裡頭養著的又都是一群前途無量的少爺兵,自然想著法子搞怪。對上級的態度自然是有分寸的,可毫無畏懼,除非這些臭小子真的打心眼兒裡敬佩,不然任何人都是他們惡作劇的目標。

這是賀子競這輩子最丟臉的一天,面對的是自己心儀不已的女孩,僅僅半個小時他跑了七趟廁所,拉得腿腳發軟臉色發白。她照顧他,可他卻更窘迫。

“當排毒,輕鬆輕鬆。也真是的,身體不好就別跟著出來嘛,現在還要麻煩別人照顧你。”始作俑者吊兒郎當地坐在一邊說風涼話,絲毫沒有因為自己把人家還成這樣而有愧疚心。

一定是凌晨歌乾的,可沒證據,子競有苦難言。吃了止瀉藥了,稍稍消停了些,可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