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使用其iphone…3gs,在公眾可探知的網路空間,釋出顯示為來自iphone…3gs平臺的內容。蘋果公司如果覺得我們違約,可以ban機,可以以違約為理由取消保修服務,可以禁止其使用部分網路增值服務,但唯獨無權要求我方當事人停止使用。”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相信有些人也看過youtube上不少影片,上面有些賣弄自己有錢、博取網路關注和流量的使用者,主要是美國使用者,會使用自動槍械掃射擊毀他們買來的iphone手機,也有些人會用液壓機把iphone壓成碎片,博取觀眾一笑。
從法律上來說,馬和紗小姐把她自己購買的手機系統破壞掉,與那些youtuber們把手機用槍打爛、用液壓機壓扁,是一個性質的。那就是對自己擁有絕對支配權財物的處分。
或許,蘋果公司口口聲聲認為這種處分中,也附隨導致附著在手機上的部分可期待利益的減損、滅失比如,蘋果公司會認為:
‘我一臺手機其實賣5000塊還是虧的,我應該賣6000塊。之所以只賣5000塊,是因為這臺手機上搭載了封閉app來源的ios系統,所以我們可以期待每臺iphone在其生命週期中,因為購買正版付費app,可能還會為公司帶來1000元利潤,所以我們才在銷售硬體時降價了1000元’。
但是,這種認知和理由,是不能夠對抗物權絕對權的。他可以學習索尼公司對於破解機的處罰,可以ban機,可以禁網路對戰功能,可以停保修,可以用任何違反使用者協議時約定的、合法的違約條款。但,唯獨不能限制使用者對自己財產的神聖處分權!”
虞美琴的陳詞說完時,場內是肅靜的。
人人都有一種震撼,但沒有人知道如何表現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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