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我們被人告了!區法院立案庭的何科長剛才打電話通知我的,傳票這兩天就到。”
市郊,隆盛食品的廠區。
唯一的一棟三層辦公小樓樓頂,鄧長春的辦公室裡,他的秘書兼“綜合管理部部長”小賀慌慌張張地衝進來,連珠炮似地說出這個事兒,連敲門後那聲“請進”都沒等。
隆盛食品就是一家薄利多銷打價格戰的食品企業,專做醃漬貨,主要是海鮮。這樣的公司,可見管理班底架構是很簡陋的。
公司對於衛生工商食監這些衙門,倒是要經常迎來送往接待。但司法層面的官司,真是一年也不一定惹得到一件平時最多碰到幾期勞資糾紛導致的勞動仲裁。
這也難怪一聽說公司被告了,秘書小賀就慌了神。
“kao…sai…yi…kua…yi…na…yi…dong…mu!”鄧長春對秘書的毛躁很不滿意,蹦了一句甌語方言粗口。
作為十大最難聽懂方言之首,諸位看官自然是沒必要聽得懂的了。
罵過之後,正事兒還是要辦的,鄧長春訓斥道:“到底是什麼案由被告了?誰起訴的?給我說清楚!”
“是是是。”秘書連忙反應過來,“是‘黔貴l乾媽食品公司’告的,案由是商標侵權。”
“亂彈琴!我們的商標是成功註冊下來、還早就在先使用了的,憑什麼告我們侵權?字眼圖案也不是完全相同嘛!”
鄧長春還充內行,作指點江山狀藐視了一句,然後又想了想,才不情不願地翻了好久的名片夾,挑出一張來,吩咐秘書找律師。
鄧長春的公司,平時連專人的法律顧問都沒有,所以請律師這種事情自然不講究,就圖個快,從本地的大律所‘澤達事務所’找了個要價便宜的年輕律師他前幾年開始做這筆仿冒生意的時候,還忍痛花過一小筆諮詢費,請對方律所諮詢過怎麼操作,所以還算是有“良好的合作歷史”。
兩小時後,律師就匆匆趕到了他的公司。
說是“年輕律師”,其實也是三十四五歲的了。
那人一進門,就跟鄧長春寒暄起來:“鄧總,幸會,鄙人李義風,如果您決定和我所合作的話,那麼這個案子就是我負責了,以後還望大家通力配合。”
“不客氣,要李律師多多關照了,先看看案子材料吧。”鄧長春也不擺架子,拿煙對著辦公桌對面的會客沙發晃了一下,示意李義風自便。
因為連正規的法院傳票都還沒來、只是靠區法院立案庭裡有平時打點過的熟人通風報信,所以鄧長春和秘書小賀也提供不了多詳盡的資料,只能是一問一答地口述。
“對方是什麼事務所代理的?”李義風先問出了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他連原告是誰都還沒問,就直接問原告的代理律所,看起來有些本末倒置,但行內人都知道這是該有的職業病。
因為原告企業的名字,律師不一定聽過,也不能最快評估出對方的能量。但圈內有名的大律所,律師們肯定都知道。如果原告委託的事務所很牛逼,那也能間接證明原告很有實力。
另一方面,雖說案子的勝敗理論上是看雙方誰佔理但如果佔理的一方就能贏,那這個世界還要律師幹什麼?名律師還憑什麼收那麼貴的費用?
再退一萬步講,名律所名律師也是有眼色的。如果太不佔理,哪怕加了律師buff還是肯定贏不了,名律所一般就不會接這種案子了,免得壞了自己的名聲(除非是原告太有錢,明知律師和他說了案子必輸,還花重金強請。)
秘書小賀果然不專業,剛才的關注點與李義風明顯不同,一開始都沒關心對方的代理人。此刻被問到,連忙回去翻剛才打電話時隨手記的便箋,說道:“呃……這個……那個……好像有點不太對?對方沒有代理律師事務所……”
李義風不由得對對方的業餘程度一陣鄙夷:“怎麼可能?難道是原告本人來自訴的?”
小賀更急了,支吾著說:“啊……也不是,哦,找到了,對方是一個大學掛靠到地方司法所的法援中心的人。不是說這些人也能打打假官司的麼?”
李義風一愣,隨後無比猖狂地狂笑起來:“法援中心?哈哈哈哈!那肯定是個出不起律師費的窮逼原告了,這種官司肯定不費吹灰之力啊!”
猖狂地笑完之後,李義風還轉向鄧長春,賣弄他對圈內潛規則的見識。
以示他李大律師雖然在本省第一的澤達事務所裡只是個敬陪末座的傢伙,但拿到社會上還算是一號人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