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有這種擔心,很好,說明你長進了,已經不是去年那種為了賺快錢就毛躁冒進的狀態了。”馮見雄順了順史妮可的秀髮,把馬尾辮捋到一邊,鼓勵道,
“不過,如果一輩子打那些自導自演、靠盤外收益撈好處的官司,那你永遠成長不到一個真正的大律師的,以後工作也很難有創造性,只能一輩子當個計劃的執行者。幸好鄧長春不是什麼難搞定的對手,你就當練練手,學學怎麼打硬仗!放心,有我在,肯定贏的!”
至今為止,史妮可跟著馮見雄,一直是在優雅的賺錢,幾乎沒有和法律上的強敵正面硬剛過。在只是為了錢的情況下,這種高效率的計劃其實也沒什麼不對,但作為律師,攻堅的能力是不能放棄的。
如果一直“左右互搏做局”下去,能耐是有可能退化的。
加上馮見雄剛好閒著,心情又好,就拿上次那個鄧長春祭刀吧。
一行人聊了一會兒,周天音已經買了外賣回來。這幾天一直在慶功玩樂,每天都吃的不錯,所以稍微弄點清淡的對付一下,也就舒坦了。
……
兩天之後,馮見雄好好休息調養夠了,也讓史妮可準備好了相關材料。
然後就拿著一紙格式的客戶委託書、還有事先從田海茉那兒弄來的一疊法援中心授權文書,直奔yh區人民法院也就是鄧長春那東甌佬,在錢塘註冊公司設廠的所在地法院。
品牌侵權的官司,不同於專利案件,並不能享受“專利案件歸中院”的《民訴法》特別優待,所以但凡涉案索賠金額幾百萬級別甚至更低的,一審就只能找基層法院了。
根據《民訴法》,侵權行為之訴,優先由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
按說,地方政府因為企業在轄區內創造就業和稅收的關係,都是喜歡偏袒本地企業的。所以商業侵權案件,大多都要避開企業所在地起訴,專門找一個別的侵權行為地(比如假貨賣到了外地,就到賣到的目的市場起訴)。
不過,鄧長春這麼一個賣冒牌麻辣醃漬海鮮的小商人,每年營業額上億都不一定做得到,實在是太菜,所以馮見雄就懶得這麼幹了為了避開企業所在地,馮見雄還得出差,多費事兒?那種小作坊老闆也配讓馮見雄如此大弄?
所以,他是徑直跑去yh區法院,拿出相關證據和委託文書,直接起訴。
第77章 坑同行不償命
“對不起,先生,我確認一下您是要起訴隆盛食品有限公司,侵害了您的委託人‘黔貴l乾媽’公司的商標專用權?也就是告隆盛食品賣假貨?”
受理視窗的小姐,結果馮見雄遞過去的材料,略微有些不信地又重複確認了一遍。
馮見雄還以為對方是在質疑他“你明明不是律師事務所的,只是某法律援助中心的,憑啥接這種案子”,便強硬地解釋道:
“怎麼?材料不夠充分麼?還是說覺得法援不能用於商事訴訟?請注意:這不是合同糾紛,是侵權行為,按照相關法條,法律援助也是可以介入的!”
立案視窗的小姐連忙制止他說下去:“不不不,先生您誤會了,我絕對不是這個意思你的代理資格沒問題,我沒有質疑這一點。我只是確認一下你是要在我們這兒起訴……”
說著,那小姐手上活兒倒是不慢,三兩下就把立案材料整了。
不過她的內心,倒是頗為哂笑的:怎麼還有這種愣頭青,到企業所在地法院直接打上門起訴的?難道連“地方政府保護本地納稅企業”這種潛規則都不知道麼?
要知道,後世《新j報》的無良小便捏造材料栽贓中聯z科惹出誹謗官司的時候,浮南佬可是從cs調了警力跨省偷襲、突擊辦案把人從浮北佬的地盤上抓回來的。然後一番調教,那個自稱“硬骨頭還有兩三根”的報社就跪地求饒了。
如果指望浮北佬當地的警力幫浮男人做事……呵呵,那早就被三一xx如此如此了。
(注:我不是黑某些“民族產業”,不否認這些企業都是“實業救國”的。不過生意麼,再昂揚的企業,也有“商業互黑”的需要,只不過老百姓看不見而已。商業律師也好,財經記者也好,經濟學者也好,某種程度上都是資本家的夜壺,幹髒活的時候總要收買出來用一用的。)
“連立案小姐都不看好我們呢,是不是太冒險了?”史妮可在一邊旁觀了全程,內心還有些不確信。
“放心,我瞭解過這個對手,沒什麼大不了的。”馮見雄有恃無恐。
……
“